四川在线 张雨瑄
日前,四川省部分地区教育局陆续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寒假放假时间和相关防疫要求,一起来看看有啥时候“神兽归笼”。
成都市:
成都市教育局在《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成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月28日放寒假,新学期2月28日办理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及开学时间执行。普通高中学校1月30开始放寒假,2月28日办理新学期入学手续,3月1日正式行课。
《通知》强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严从紧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学校应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不采购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通知》要求学校通过给家长一封信或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假期安全教育,做好寒假作业总量统筹,确保学生每天的书面作业量不超过平时作业数量要求。学生须通过成都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完成“平安寒假”专题学习内容。
《通知》要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制度,对因瞒报、迟报、漏报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广元市:
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安排:义务教育学校1月22日放寒假,高中学校1月29日放寒假,职业院校错峰放寒假,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寒假。
各校先后制定“卫生防疫、校园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全面部署学校卫生防疫、校园安全工作,紧盯假前、假中和返校等重点环节,做到“一校一策”。各学校将严格做到“一人一档”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告知离校安排和假期防控要求,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
同时加强对放假时因交通等客观原因暂缓离校师生的审核认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还将持续加强对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与帮扶,加强学生心理问题的排查与干预,防止发生极端心理危机事件。
各学校将切实加强门岗管控和校园值班值守,安排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各学校每天落实1名校级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须24小时在岗值守,严格履行值班人员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值班人员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现象。
春季开学前,各学校要全面排查师生员工假期健康状况和行踪,精准筛查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可疑人员,做到“不错一人”“不漏一人”,并严格依法依规防控,坚决把疫情堵在校门外,确保校园“绝对安全”,确保师生“应返尽返”,确保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如期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
内江市:
按照《内江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寒暑假安排的通知》要求,全市小学于1月30日、中学于2月4日开始放寒假,3月1日正式行课。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参照小学校历执行,中职学校参照中学校历执行。原则上各校不得随意增减放假时间。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认真制定分区域、分年级错峰放假工作方案,确保放假时不发生人员集聚情况。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放假时间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将适时调整。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要求,制定离校师生“一人一档”信息台账,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广大师生及家长非必要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教职工确需省外出行的需向单位报告并经批准同意,保证行踪可追溯。做好师生健康监测,坚持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放假后、开学前,各校要做好校园内的环境消杀工作,确保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开学前14 天,所有师生员工要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泸州市:
日前,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公布泸州市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小学、初中所有年级2021年1月18日-1月23日考完即放。高中(含中职)原则上于2021年1月24日放寒假;高三年级由学校根据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全市大中小学校(幼儿园)从2月27日起分区分类、分级分段、错时错峰、陆续有序组织开学。2021年春期开学疫情防控要求与2020年春期开学要求总体一致。
《通知》提倡合理控制假期作业总量,小学低年级原则上不布置书面寒假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布置的寒假作业各科总量不得高于平时每天的要求。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各学校不得在寒假中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及学业成绩等情况,不得对学生学业成绩进行排名。不得违规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考试(测评)、竞赛等活动。
遂宁市:
按照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2020-2021学年度上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1月27日离校,高中阶段学校学生1月29日离校;2020-2021学年度下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阶段学校学生于2月28日到校报名注册,3月1日正式行课。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居住地疫情防控管理,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举办、不参加坝坝宴,家庭私人聚会不超过10人;加强居家健康管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一旦出现症状,应立即、就近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医生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并应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密切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疫情通报,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相信科学,理性看待疫情,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巴中市:
巴中市教育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对寒假放假和春季开学工作做了安排部署。2021年1月25日至30日陆续开始放寒假,2月27日、28日办理入学手续并开展入学教育,3月1日正式行课。
《通知》指出,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巴中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巴应指〔2021〕2号)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严格规范假期教育行为。除高三年级外,其他学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各中小学校不得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或培训班。
放假前,各地各校要上好“校园安全最后一课”,加强冬季烤火以及森林防灭火安全宣传教育。坚持守土有责负责尽责,扎实做好假期值班护校工作,严格落实校领导和教职工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坚持不懈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雅安市:
近日,雅安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和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雅安市中小学按原定计划1月29日前放假离校,2021年2月28日报到注册、3月1日开学做准备,各县(区)不晚于3月5日前组织本地中小学生分学段分期分批开学报到。
《通知》强调要毫不放松抓好辖区内大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学校在放假前应集中开展一次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师生员工非必要不外出,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申报同意。
《通知》要求学校严格落实寒假校园24小时值守带班制度,严格进出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社会闲杂人员寻衅滋事和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严格坚持进入校园须查验防控码、体温监测、规范登记、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无关人员不得入校。
《通知》强调禁止假期组织学生集中有偿补课,禁止在职教师利用本人住房、租借房屋等场所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年级,应遵守相关规定。
德阳市:
根据2020-2021学年度德阳市中小学开学及放假时间安排,全市中小学1月31日放寒假,2021年2月28日开学,3月1日正式行课。幼儿园与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减负工作的督导检查。除高三年级可安排适当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外,其它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按照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组织教师业务培训,落实假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学校必须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纪教育,集中进行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乐山市:
按照《乐山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的通知》,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安排如下: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1月29日放寒假,2021年3月1日开学,2021年7月4日放暑假。各级各类幼儿园寒暑假及开学时间参照执行。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2月3日放寒假,2021年3月1日开学,2021年7月9日放暑假。
达州市:
根据达州市教育局安排:达州市全市所有公、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农历腊月十九(1月31日),春季开学报名时间为农历正月十六(2月27日),正月十七(2月28日)正式上课。幼儿园(学前班)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但开学时间不得提前,放假时间不得延后。
根据教育局要求,全市中小学校严格遵守统一的开学、放假时间,对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开学、放假时间的学校,将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