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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开朗琪罗传读后感专题之名家侧影 | 毕飞宇:一个在文本里“独裁”的王者

编者按

“名家侧影”栏目由《时代文学》1997年推出,先后由何镇邦、白烨、贺绍俊等人主持,每期选一位名家,并请几位同好、老友从不同角度畅聊其人其文,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作家在作品后面的鲜为人知的故事。二十余年来,100多位当代中国作家,500多位栏目作者,在这个可以从容成长一代人的时间里,以各自不同的姿态与读者相见,并在文学史上留下璀璨星光。

有鉴于此,中国作家网重新推出“名家侧影”系列,精选其中文章,一起听文坛上的老老少少聊文人,话文事。

毕飞宇

毕飞宇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步上文坛。90年代至本世纪初,他先以中篇小说《玉米》《青衣》,还有短篇《祖宗》《地球上的王家庄》等引起人们的注意;然后接连推出长篇力作《平原》《推拿》,受到文坛内外关注。今天我们通过潘向黎、叶弥、艾伟的文章走近毕飞宇,感受他的人、文风采。

几次记忆深刻的写作

毕飞宇

一 《祖宗》

《祖宗》于1993年刊发在《钟山》上,实际的写作时间则是1991年。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才发表,是因为那时候我还处在退稿的阶段,一篇小说辗转好几家刊物是常有的事。

1991年我已经结婚了,住在由教室改版的集体宿舍。因为做教师,我不可能在白天写作。到了夜里十点,宿舍安静下来了,我的太太也睡了,我的工作就开始了。

《祖宗》写的是一位百岁老人死亡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闲聊的时候听来的,我的来自安徽乡村的朋友告诉我,在他的老家有一种说法,一个人到了一百岁如果还有一口的牙,这个人死了之后就会“成精”,是威胁。

1991年,中国的文学依然很先锋,我也在先锋。先锋最热衷的就是“微言大义”——我立即和一位百岁老人满嘴的牙齿“干”上了。和大部分先锋小说一样,小说用的是第一人称,“我”进入了小说,进入了具体的情境。

但是很不幸,就在百岁老人的生日宴会上,“我们”发现了一件事,老人的牙齿好好的,一个也不缺。这是一个骇人的发现。一家人当即作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把老人的牙拔了。牙拔了,老人也死了,然而,不是真的死。等她进入了棺椁之后,她活过来了,她的指甲在抠棺材板。一屋子的人都听见了,谁也不敢说话。吱吱嘎嘎的声音在响。

《祖宗》所关注的当然是愚昧。这愚昧首先是历史观,我们总是怀揣着一种提心吊胆的姿态去面对历史,所以要设防。拔牙也是设防。愚昧的设防一直在杀人。

——还是不要分析自己的作品了吧,我要说的是另一件事,是我写拔牙那个章节。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一节的时候我突然害怕了,是恐惧。我感受到了一种十分怪异和十分鬼魅的力量,在深夜两点或三点,恐惧在我的身边摇摇晃晃。我还想说,恐惧是一件很古怪的事,如果恐惧发生在深夜两点或深夜三点,这恐惧会放大,无限放大。我的写字桌就在窗户的下面,就在我越来越恐惧的时候,不幸的事情发生了,我看见窗户上的玻璃骤然明亮起来,四五条闪闪发光的蛇在玻璃上蠕动——它是闪电。随后,一个巨大的响雷在我的头顶炸开了。回过头来想,这一切在事先也许是有征兆的,我没有留意罢了。巨大的响雷要了我的命,我蹲在了地上,我的灵魂已经出窍了。

我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把我的太太叫醒,惊慌失措。我太太有些不高兴,她说,响雷你怕什么?响雷我当然不怕,可是,我怕的不是这个。是什么呢?我也说不上来。

在后来的写作岁月里,我再也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件。我想说的是,在具体的写作氛围里头,你是一心一意的,你是全心全意的,你的内心经历了无限复杂的化学反应,你已经不是你了。内心的世界自成体系,饱满,圆润,充满了张力。但是,它往往经不住外在力量的轻轻一击,更何况电闪雷鸣。

在写作状态特别好的时候,你其实不是人。你能感受到你在日常生活里永远也感受不到的东西,这也是写作的魅力之一。

二 《玉秀》

我们家有我们家的规则,在我的写作时间,任何人进来都要先敲门,包括我的太太。就在我写《玉秀》的时候,她忘了。

具体的日子我记不得了,反正是一个下午,那些日子我的写作特别的好——在我写作特别好的时候,我不太饿,因此吃得就少(吃得少,人还容易胖,天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到了这样的时候我的太太就很辛苦,有时候,一顿饭她要为我热好几次,四五次都是有的。就在那个下午,她为我送来了一杯牛奶。也许是为了怕打搅我,她轻手轻脚的,我一点点都没有听到她的动静。

我在写,我的眼睛看着我的电脑,一切都很正常。可是,我觉得身边有东西在蠕动,就在我的左侧。我用余光瞄了一眼,是一只手,还是活的,正一点一点地向我靠近,出于本能,我一下子就站了起来。

也是我的动作太猛、太快,我的太太没有料到这一出,她吓着了,尖叫一声,瘫在了地板上。杯子也被打碎了,地板上白花花的全是牛奶。

一个家里只要有一个作家,这个家往往会很平静。但是,这是假象。他的写作冷不丁地会使一个家面目全非。法国人说,“最难的职业是作家的太太”,此言极是。这是写作最可恨的地方之一。

三 《地球上的王家庄》

在闲聊的时候,大部分批评家朋友都愿意说,《地球上的王家庄》是我最好的短篇,不是之一,就是最好的。他们说,这东西有点“神”。我不置可否。我知道,这样的话题当事人是没有发言权的。别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听。

终于有一天,一位朋友让我就《地球上的王家庄》写几句“感言”,反正就是创作谈一类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东西?我知道。这个东西究竟写了什么?我也都记得。可是,有一件事是可笑的——我的哪个作品在哪里写的,哪间屋子,也就是说,写作的过程,我都记得——《地球上的王家庄》我可是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一点蛛丝马迹都没有。

为此我做过专门的努力,想啊,想,每一次都失败了。有时候我都怀疑,这个短篇究竟是不是我写的呢——它所关注的问题是我关注的,它的语言风格是我一贯坚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地球上的王家庄》肯定是拙作。可是,关于它的写作过程,关于它的写作细节,我怎么就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呢?

《地球上的王家庄》是我写的,我却拿不出一点证据。他是私生子——我喝醉了,和一个姑娘发生了一夜情,她怀上了,生下来了。后来那个姑娘带着孩子来认爹,我死不认账。再后来,法院依据医院的亲子鉴定判定了我是这个孩子的父亲。我认了,必须的。从此,我对这个孩子就有了特别的愧疚,还有很特别的那种爱。越看越觉得是别人的,越看越觉得是亲生的——我就是想不起他生母的身体。唉。

写作要面对戏剧性,没想到写作自身也有它的戏剧性。好玩得很哪。

四 《青衣》

《青衣》我写了二十多天,不到一个月——许多媒体的朋友总喜欢把我说成特别认真的小说家,几乎就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抠。我不反对。人家夸我,我反对做什么,我又没毛病。

1999年的年底,我开始写《青衣》,快竣工的时候,春节来了。我只能离开我的电脑,回老家兴化过年。走之前我把返回的车票买好了,是大年初五。老实说,我一天也不想离开我的《青衣》。等春节一过,我在大年初五的晚上就可以坐在我的电脑前面了。一切都很好。

就在大年初五的上午,我的小学、中学的老同学知道我回兴化了,他们约我喝酒。我说,这一次不行了,我的票都买好了,下次吧。我的一位老板朋友大手一挥,“票买好了要什么紧,撕了,回头我让我的司机送!”

喝到下午,我对老板说,我该回南京了,叫你的司机来吧。我的老板朋友笑了,说:“你还真以为我会送你?你起码再留两天,过年嘛,我们再喝两天!”

这个结局是我始料不及的,我很光火。我把筷子拍在桌面上,说:“你搞什么搞!”站起来就走。

今天把这个故事写出来,目的只有一个,我要对我的朋友说一声抱歉。我感谢你们的好意。可是,有一点你们是不了解的,一个写作的人如果赶上他的好节奏,让他离开作品是很别扭的,他的人在这里,心却不在这里。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事情是不可以被打断的,比方说,做爱。

写作不是做爱,不可能是。可是,在某个特别的阶段,其实也差不了太多——我说这些无非是想告诉我的朋友,我当初对你那样,完全是因为那个青衣。她是你“嫂子”,你“嫂子”要我回去,我又能怎么办呢?

五 还是《青衣》

2005年,我遇见了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他告诉我,他喜欢《青衣》。我的自我感觉很好。从外形上看,他不该是文学的爱好者,事实上,他坐过十二年的牢。连这样坐过十二年牢的、五大三粗的人都喜欢《青衣》,我没有理由不乐观,为自己,也为中国的当代文学。

2006年,我有机会去江苏的几家监狱访问。在苏州监狱访问期间,我知道了,监狱里的监管极其严格,但是,他们有机会读书,尤其是当代的文学杂志。一位“前书记”说,在监狱里三年了,他读的小说比他前面的五十多年都要多。“前书记”亲切地告诉我们:“很高兴。我对你们很了解咧!”

写下这个故事,无非是想说这样的一句话:

中国的监狱为中国的当代文学作出了巨大贡献!特此感谢,特此祝贺。

六 《推拿》

因为写了《推拿》,我在盲人朋友那里多了一些人缘。他们有重要的事情时常会想起我。

就在去年,我突然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盲人朋友打来的。他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他是盲人,他的新娘子也是盲人,全盲。

我很荣幸地做了他们的证婚人。在交换信物的这个环节,新郎拿出了一只钻戒。新郎给新娘戴上钻戒的时候用非常文学化的语言介绍了钻石,比方说,它的闪亮,它的剔透,它的纯洁,它的坚硬。我站在他们的身边,十分希望新娘能感受到这些词,闪亮,还有剔透。她配得上这些最美好的词汇。可是,我不知道新娘子能不能懂得,我很着急,也不方便问。

在《推拿》当中,我用了很大的篇幅去描绘盲人朋友对“美”的渴望与不解。那是一个让我十分伤神的段落。“美”这个东西对视觉的要求太高了,如果我是一个盲人,我想我会被“美”逼疯。说实在的,在证婚的现场,我很快乐,却也有点说不出来路的心酸。我知道这是一种多余的情绪,我很快就赶走了它们。

新娘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样东西,然后向主持人要话筒。新娘子的第一句话就是“我很穷”,新娘子说,“我没有钱买珍贵的东西”。新娘子说:“我用我的头发编了一个戒指。”新娘子最后说,“用头发编戒指是很难的,我就告诉我自己,再难我也要把它编好。半年了,我一直在为我们的婚礼作准备。”

头发是细的,滑的,用头发去编织一只戒指,它的难度究竟有多大,我想不出来。但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要说的是“作准备”。

这个世界上什么东西最动人?我想说,是一个女孩子“作准备”。它深邃、神秘,伴随着不可思议的内心纵深。我想说,女性的出发没什么,“准备出发”是迷人的;女人买一只包没什么,“准备”买一只包是迷人的;女性做爱没什么,“准备”做爱是迷人的。生活是什么,在我看来就是“作准备”。

由此我们可以看看文化或文明是个什么东西,文化或文明就是准备生、准备死。有人问我,什么是专制,我说,所谓专制,就是千千万万的人为一个人的死作准备。准备的方向不同,文明的方向也就不同。古希腊的文明是“准备生”的文明,古埃及的文明是“准备死”的文明。

一个女孩子在为她的婚礼“作准备”,男人很少这样。男人的准备大概只有两个内容,一,花多少钱;二,请什么人。这其实不是“作准备”。“作准备”往往不是闪亮的,剔透的,很难量化。相反,它暧昧,含混,没有绝对的把握,它是犹豫的。活到四十六岁,我终于知道了,人生最美好的滋味都在犹豫里头。

闲话毕飞宇

潘向黎

对毕飞宇最初的印象,不能简单地说好不好,但是他基本上被我划归“不会成为朋友”之列。可能因为先听见了太多关于他的传言了:人长得如何帅、小说写得如何好、又斩获了多少奖项了……这种人一般都需要拿出十足的谦恭随和、低下去把自己铺成一块地毯,才能“平民愤”。等到见了人,这小子居然是说话直眉瞪眼、一副不好惹的样子。他的“反革命气焰”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其余一概不论,以至于后来有个年轻记者很认真地问我:“毕飞宇和照片上一样帅吗?”我迟疑地反问:“他帅吗?”那个记者大受打击,几乎是眼含热泪恨恨而去。我当年就这样,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会拐弯加没刹车,真是对不起人。

后来小说家毕飞宇反复指出:最烦人家“议论”他的长相——这话应该是真话,不过还是有点“欠扁”,但那是毕飞宇的事——所以我对他长相的不在意,可能是我们“美好友情的开始”(电影《卡萨布兰卡》的台词)。不在意他的长相,当然是在意他的小说了,这一点,有我许多年前写的评论《玉米》的《看败家子毕飞宇请客》为证。他当时读了很开心很得意,在电话里晦涩曲折地表达了这一点,还对几个搞评论的兄弟说:“看看人家,写得多好,把你们都比下去了。”小孩口没遮拦,替我狠狠得罪了好几个评论家。后来法国不知道要出和他有关的什么书,要一篇关于他的评论,他选了我这一篇。

何时第一次见到毕飞宇不记得了,但记得他第一次打电话来。不知道怎么知道我家电话的,也没有自报家门,第一句就是:“我跟你说,这个事情……”我听了半天,才犹犹豫豫地问:“您是……”他说:“我毕飞宇啊,你听我说。”商量完事挂了电话我想,这人怎么这样啊?好像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一起谈笑甚欢似的。这人自我感觉怎么能好成这样?真是!后来才明白,他这人就这样,即使他只是南京某家小报的下岗职工,他也会这么我行我素外加适量的无厘头。

他有一次的电话让我记得很清楚。他以一种老前辈、过来人的口气语重心长地说,听说你得了一个奖,啊,不错。这个奖我也得过(我想:我知道,你到底是来祝贺还是来炫耀的)。“过来人”继续说:我说我得过,是想说我知道你现在的感觉。接下来可能会有颁奖典礼啊媒体采访什么的,你要注意你的态度,你晓得吧,这时候你不能不恰当地表现自己的清高,不能说你怎么怎么不在乎(我想:我是那样不知好歹的人吗?),且不说这个奖的含金量,这个咱们可以先不说,评这个奖的过程,你晓得吧,有许多人的劳动,编辑、初评委、终评委,人家都很辛苦,最后你们露脸了,人家有什么好处?你至少要对这些人的劳动表示尊重和感谢,所以你大小姐一定不能说错话,那样就不应该,也不体面了。最后他说:当然,主要还是祝贺你。还有,过了这一阵就忘了它吧,好好写东西去。

这番谆谆教诲,还是挺让我感动的。虽然没有达到从此把他当前辈当楷模的程度,但是从此交情明显升温,然后多年保持在三十七度五左右。

毕飞宇说话有几个口头禅,一个是伴随微笑和闭眼睛的“不是,你听我说”。这是他长篇大论的开场白。另一个是“你晓得吧”。用来作句子的“后缀”,或者代替中间的逗号。有一次我整了他一下,大家聊着天,他一个人滔滔不绝,我肚子都饿了,等到他第101次说:“你晓得吧?”我立即答:“我不晓得。”他说:“不是,你听我说。”我说:“我不听,我要吃饭去。”他顿时舌头打了结,好几秒钟后才说:“好,走吧。”

我们见面基本上都是在南京。他常来上海,但几乎每次都不通知我,然后回去后必定打个电话来说:“我去过上海了。”我觉得很奇怪,你要么事先通知我,既然不见面就不用说了。他说觉得是有正事要办,不是找朋友玩的时候,但是还是要说一声。好像也有道理,但是和常人不一样,写小说的人,我也不和他理论了。

小毕同学身上不脱长期受宠的脾性,我总说他像一个上面有许多姐姐的弟弟(关于他兄弟姐妹和排行的情况,我求证过,但是忘了),比如有一次见面就诉说他如何在健身房拉伤了肌肉,我刚要同情,被梦玮一句点醒:“他这是撒娇,我们一般都不理他。”

这几年,也许是有了点年纪,他的自我要求明显地高了,脾气好多了,分寸感强了,也更会体谅谦让了。还有,日子过得从容起来了,我每次到南京,他请吃饭的地点和菜式也讲究了,特别是有一次专门请我去一个地方喝了咖啡,居然是我在国内喝过的最好喝的!我一说,他高兴了,居然在我随身带着巴掌大的记事本上写:“GOODGOOD STUDY,DAY DAY UP!毕飞宇”。小说里的刁钻和凶狠都不见了,露出几分孩子气。这种洁净的孩子气,在他的短篇《地球上的王家庄》比较集中地体现出来,后来他写了一篇关于这个小说的创作谈(这小子极擅长写创作谈),发表的时候,我写了一段编辑手记:

七年了,我还清晰地记得《地球上的王家庄》的开头:“我还是更喜欢鸭子,它们一共有八十六只。队长把这些鸭子统统交给了我。队长强调说:‘八十六,你数好了,只许多,不许少。’我没法数。并不是我不识数,如果有时间,我可以从一数到一千。但是我数不清这群鸭子。它们不停地动。”于是,那个八岁的男孩子每天天一亮就去放鸭子,“把八十六只也可能是一百零二只鸭子赶到河里”。忍俊不禁……对于这个小说,有人曾经发出一个感叹式的疑问:“这是小说,还是诗?”确实,这个以轻取重的精致短篇堪称当代短篇杰作,而且它有着毕飞宇作品中罕有的洁净、灵动和清透。我怀疑,毕飞宇在写它的时候是处于一种薄醉状态,乘着醉意他回到了孩童的视角,以未被污染的眼睛审视了那个时代的荒诞,也写出了荒诞之中不灭的童真和渴望。

他看了给我写来邮件:“这是什么世道啊,编辑手记怎么可以写得比正文还好?这不是出我的丑吗?”看,典型的毕氏腔调。

毕飞宇有脾气。此人写作虎虎生威,做人牛气冲天(抱歉,近年常陪儿子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影响了词汇和思维)。平日里,说话一认真就直眉瞪眼,讨论的问题如果比较重大或者所揭露的人和事比较不堪,他简直咬牙切齿,要不是剃的是胡碴儿一样的寸头,绝对可以“怒发上冲冠”的。他脾气不好的例子很多很多,比如在北京有一次电视台录制节目时,因为觉得对方不尊重人,就中途退出,人家急得在后面追着喊也喊不住;比如硬是拒绝了一个奖项,一时舆论大哗。那时我正好去南京,和他在茶楼里见面,隔壁坐着的茶客都在看报纸上他“拒奖”的消息。我问他为什么?他倒是说了,但是我答应他不说,直到大家都很老很老的时候——那时,哎,就是不让说呗!那时候就算还有人想听这些陈年旧事,也要老太太我还记得!

有一次不知怎么说起另一个作家,我随口说你们好像关系很好呢,毕飞宇居然很严肃地说:“我和某某某,就是一个作家和一个作家的关系。”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这话大有意味,现在许多人的关系都不对了,如果作家和作家、编辑和作家、老师和学生、有权势者和平头百姓都能保持本色的正常的关系,生活应该会正常许多,空气也会洁净起来。好吧,我只是一个编辑,没办法和他成为“一个作家和一个作家的关系”,不过我们可以勉强算是牌友的关系。有一阵子我一到南京就找人打牌。所谓的“人”,常常也就是贾梦玮、毕飞宇这几个。毕飞宇是我见过的作家里算牌最精但手气最差的一个,然后他又有着职业赌徒般的认真和投入,每次都让我很开心。最好玩的是有一次,我和叶弥约好一起去南京玩,和飞宇、梦玮一起打牌,梦玮说环境要好,就去了大钟亭,在亭上的茶室每人一杯雨花茶,清风徐来,开始打牌。每次打牌我总是选梦玮做搭档,他不在乎胜负,不会因为我打得不好而怪罪。于是毕飞宇就和叶弥搭档。叶弥和毕飞宇是鲜明的对照:她手气好,但是不算牌。有一把我和梦玮的牌差得几乎组织不起来有效抵抗,我一直嚷嚷:“不要打了,你们直接升一级好不好?”飞宇沉着冷静地说:“要打,这是规矩。”梦玮更加沉着冷静地说:“要打,而且我们会赢。”打到最后,发现叶弥手里少了一张牌,她扣底多扣了一张。梦玮说:“我说我们会赢吧。”飞宇脸色微变,但还能控制。下一把,飞宇好不容易有一副姐妹拖,处心积虑留到了最后,这时每人手里五张牌,毕飞宇除了那四张姐妹拖,就是大怪一枚,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眼看大局已定,这时叶弥出牌,她轻轻巧巧地出了一张,飞宇脸色大变,他的姐妹拖被自家人“稳准狠”地捅开了!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这下子他崩溃了,只听毕飞宇说:“叶弥,你晓得吧,我不怕别的,最怕人家没脑子。”叶弥把手里的牌一扔,说:“毕飞宇,你知道我最讨厌人家说我什么,就是说没脑子!”梦玮居然虎口拔牙地说:“好像没人喜欢吧。”我笑得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差点没被茶呛死。后来幸亏王彬彬上完课及时赶到,说请我们全体吃饭,两个气呼呼的小说家才缓过劲来,吃喝过半,就恢复了“一个作家和一个作家的关系”。

作家内心常常都是拧巴的,但毕飞宇和现实的关系总的来说还算平稳妥帖,就是他总能让自己显得很正常。他言谈中常常提起自己的父亲,他也很敬重他的老师们,他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平时超级宅男一个,旅行也常常会带着太太和儿子。说起孩子,大概是六七年前,我的孩子还很小,有一次在办公室给毕飞宇打电话(大概是约稿),他居然就在电话里向我传授育儿经,絮絮叨叨说了许多我都不记得了,只记得他强调孩子不怕冷,是怕风,千万不要让孩子吹风,“如果带孩子出去遇到起风,你怎么办?赶快回家?来不及,你要马上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给他裹上!你晓得吧,你必须这么做,不然他就感冒了。”等我挂了电话,同事说:“那头肯定是个老阿姨吧?”我哈哈大笑。

毕飞宇有些地方固执得没道理。比如他顽固地不用手机,是为了躲清净还是显得“有气质”?他不承认,他说“我不需要。”好吧,他不需要。去年在苏州开笔会,他为了和荆歌约打一场乒乓球,用我的手机不知道给荆歌打了多少电话,他刚说完,一会儿荆歌的电话又来了,缠绵地说“我再和飞宇说句话”,烦都烦死我了。晚上众人在湖边悠闲散步,毕飞宇脸色凝重地过来,说儿子今天有点不开心,需要他这个老爸出马做思想工作,于是借了我的手机,在湖边一会儿站一会儿蹲,说了半天,花掉我许多漫游费。这还罢了,车到上海,他要去华师大给什么班上课,接头的人是吴俊(彼时的吴俊还没到南大,还是华师大的人),毕飞宇下车之前成竹在胸地对我说:“给吴俊发条短信,说我现在去找他了。”过了一会儿,吴俊的电话来了,从来没听过他那样失态的嗓门儿:“你把毕飞宇叫住!他是怎么回事啊?他怎么现在过来?我不在学校啊,我在外面和人家吃午饭,他不是和你们一起吃完午饭才来吗?”我等他咆哮完,轻轻地说:“你别冲我喊呀。我不知道毕飞宇和你怎么约定的,我只不过替他发条短信而已。”吴俊绝望地明知故问:“他也没有手机?”我说:“是的。”吴俊牙疼似的说:“好吧。唉,你说我怎么办?”我怎么知道。不知道那天是吴俊丢下客人赶回学校,还是毕飞宇像个约会的大学生一样在校门口痴痴地等。

我写这篇印象记的初衷之一是想说毕飞宇绝对需要手机,但是写到这里我改主意了:手机满世界都是,有脾气的人千金难求。好吧,毕飞宇可以继续说他不需要手机。

听说他最近被聘为南京大学文学院影视系的客座教授,那么南京大学的学子们有机会聆听毕老师的口若悬河语重心长了。以我多年被他指点开导的经验,我可以负责地说:毕飞宇会是个好教师。对这一点,我比他“不需要手机”肯定多了。

毕飞宇小传

叶弥

我在2002年或2003年写过一篇毕飞宇印象记,距今也有七八年了。好像那时候大家还都没有白头发。

那篇印象记叫作《毕家有子》。我已经忘了为什么叫这个题目,翻开一看,开头这样写道:

我认识毕飞宇是一九九七年的事,六七年光阴过去,我惊诧于他的丝毫不变:还是那么瘦,说话的语速还是那么快,待人一如既往地真诚,笑起来永远那样奸猾的样子……

看了这开头,我先是一愣。在我的印象中,好像从未有过敢骂他奸猾的,很佩服我当时的勇气。他也没有为这个词找我算账,可见他还是宽容的。虽说没人说过他宽容。

但是,愣过之后,大笑。想起毕飞宇,总会想起他的笑。他并不爱笑,我有幸碰到他几次动人地满脸挂笑。他的笑容并不好看,用照相机拍下来,是一副丑样,在这里我就不描述其中的细节了。但我承认,他笑起来的时候,全身心地放松,我在生活散淡舒适的农民和心地洁净的孩童身上常看到这种忘我的笑容。当你看着的时候,你也会随之全身心地放松,并且感谢这个笑容,感谢生活。写到这里时,我无意一转头,看到窗外的院子里,开了一朵红色月季花,高高的,阳光炽烈如火,两只猫不知为什么在花下面打了起来,这朵花不管不顾,我行我素,开得无比灿烂。这种状态,与毕飞宇的笑是相仿的。

我写毕飞宇的笑,没有不严肃的成分。我一向认为,哭是能伪装的,如果需要,人会表现哭泣的样子,也会弄假成真,越哭越伤心。所以,在有些丧礼上,专门聘有哭丧的妇人。笑就不同了,笑是不能作假的,假笑的话,别人一眼便知。真笑无法抑制,假笑不能维持。不信,你假笑一下,最多维持几秒钟。

一个女人,写一个男人的笑,是不是奇怪?其实不奇怪的,谁都欣赏美好事物,只要这笑容是美好的,我欣赏一下有何不可?我朋友众多,每当想起他们,每个人总有让我难忘的特征,我以这些特征推断他们的为人处世,肯定他们的心灵世界,也以此激发我生活的乐趣。

《毕家有子》中,我没有对毕飞宇的小说写任何文字。在文章开头的结尾部分,说道:

关于他的小说,大家都有评论,我就不说了。

回想当初的心情,之所以不写这方面的文字,我还记得是因为大家都说他的小说写得好,说好的人太多了,我就偷了一个懒,省却了。

从2002年或2003年到现在,七八年过去了。我的看法已有改变。当你为文学上的朋友写下一些文字时,该写下对他(或她)的小说感言。不管是肯定或是否定,不管你的意见正确与否,原是一家之言,不足采信。不写,是疏离;写了,是情义。

前些时候看了毕飞宇的《推拿》,有一些读后感,还未与任何人说过。

翻开《推拿》,一看他的文字,自信,跳跃,紧凑,俏皮,肆意妄为,无所畏惧。从头到尾,一丝不苟地保持着激动人心的韵律,马上感他的真正的不变:还是那样少年心性。江苏省有两个作家始终具有少年的情结,一个是毕飞宇,一个是苏童。两个人表现方式不同,苏童的灵魂在他的小说里,小说的灵魂扎在他的少年时代里,他所有的文学情绪都来自于此。毕飞宇是用美式踢踏舞一样的文字,叙说一个不老的神话。生活精彩,生命可贵,在他飞扬跋扈的才气下面,或许这才是他小说真正的表达所在。如果深入探讨,这是不是也是他人生的意义所在?

《推拿》是一件精致的艺术品。作家从本质上说是一个手艺人,手艺人的本分就是能够做出一件了不起的艺术品。政治、经济、科学、体育、慈善……当然是掺杂其中,它们就像锻炼时必不可少的微量元素。但到达彼岸的路只有一条,机缘微妙,是否能找到,全看各人的造化。毕飞宇当然是有造化的,《推拿》写的是爱和性,谁能写得这样惊世骇俗呢?这条路人人都知道,又有几个人能找到这条路的正确方位呢?

米开朗基罗给圣保罗大教堂绘制壁画时,他的尽善尽美引起教皇的不满意,教皇对他说:“我要的是壁画,而你要的是不朽。”

不朽是什么呢?不朽就是青春啊!

我们看毕飞宇在《推拿》中以青春的激情解说爱与性的秘密,透出机警、怜悯、力量和真挚的向往之情。爱和性,人类的密码。

在《毕家有子》中,我怀疑他不爱女人。那时候我看了他的中篇小说《玉米》,这篇小说写的也是爱和性。一篇好小说,作家在写的时候,与小说中的人物一定不能走得太近,太近了失去理性,也无法产生小说的魅力。《玉米》中的女人,被他写得人木三分,但是让我这个女人看了心里觉得痛苦。所以我埋怨他的写作情感与小说中的人物隔得太远。到今天,我还是坚持我当初的想法。《推拿》是另一番情形,写女人,还是入木三分惟妙惟当的,但有了非常贴切的温度,让我看了,觉得欣慰和感动。不妨抄录一句话:

小蛮叹了一口气,说到底还是老天爷错了。老天爷说什么也不该让女人们来做这种生意的。男人才合话。他们更合话,女人不行。女人不行啊。

姑且不论男女到底哪方适合做这种(卖淫)生意,他的描述里透着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怜惜和尊重。作为一个女人,这是我喜欢看到的。

既已抄录,索性再抄录几句,因我实在是喜欢他的语言。都说动词是语句的灵魂,他的动词用得固然好,但我无法不喜欢他在句中使用的种种妙不可言的形容词。

他开始努力,企图用自己的鼻子来发明嫂子的气味。

九岁的大街是多么迷人……

她们的措辞是神经质的……

时间不是圆的!不是三角的!不是封闭的!

王大夫突然大声地喊道。这一声是雄伟的,也是色厉内荏的。

休息区顿时就出现了翘首以待的好场景。

他的叹息居然发出笔直的、义无反顾的光。

值得一提的还有小说中时不时的冷幽默,令人看了大笑。有许多幽默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艺术总有棱角,我不认为他在伤害什么人。而有一些冷幽默的场面,看似可笑,毕飞宇郑重地说来,也有了别样的意味,表现的是毕飞宇式的坚强。你看到此,会体会到毕飞宇书里书外的强硬。这是一个小说家的坚定,与他的人生有关,也与他的小说有关。

王大夫却红眼了。“你是什么东西?”王大夫掉过头,“你以为你配得上做一个盲人?”

毕飞宇是描写场景的高手,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语言干脆,进展迅速,转换更快。且主次分明,强弱有序,分身有术。看了痛快。痛快之余也不免有些担忧,作为同行,完全明了他的付出。对盲人世界如此刻骨的理解,入木三分的描绘,不能不伤害到作家本人的健康。

小说是在一个比较短促的阶段里发展有限的故事情节。写小说的人都知道,小说的“战线”越长,固然容易敷衍文字和情节,但也容易散架,如注了水的猪肉,吃口不好。反之,“战线”越短,越是考验作者的文字功底和描写功底。这两方面弱的作家,是经不起这样的考验的。但是,如果作家这两方面具有优势的话,采取这种写法,最容易出彩。毕飞宇这两方面具有天才,《推拿》采取这样结构,无疑是正确的。但是问题也在这里,这样的结构,充分构建了一个“推拿”世界,构建“爱和性”的世界,略嫌不足,小有遗憾。小说中的主要人物王大夫,有一个好眼睛弟弟,弟弟和弟媳好吃懒做,无赖成性,王大夫在他们身上吃了好些金钱上的感情上的苦头——这是两个设置得没有道理的角色,是否也证明了我的想法:小说在构建爱和性的世界中,有所不足?这篇小说名为《推拿》,但我们在看的时候,都知道,“推拿”只是这小说的一件外衣,我们要看的是毕飞宇对世界的理解怎样通过“推拿”展现。就像天上飞过一只鸟,大家都写“鸟儿飞过了”,这样写是没有意义的。意义在于,“鸟儿怎样飞”,或“鸟儿为什么飞”。一百个作家有一百个写法,毕飞宇无疑是其中最优秀的。他在《推拿》里展现了别样的情爱世界,虽嫌不足,还是过瘾。

那么,我写到这里,要回到这篇小记的开头。《毕家有子》的最后,我记了两件温馨的小事。一件是,我看到他在儿子面前蹲下来,把骰子撒在地上,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教儿子把骰子上的点数加起来。另一件事是,刚认识他不久,有一回冬天在南京开会,晚上大伙儿聚在一起说话,他突然要走,说他的母亲要到他房里洗澡,他要去侍奉母亲。这两件事我印象深刻。所以我也就知道,这是上次写的《毕家有子》的由来。至于现在这篇《毕飞宇小传》的题目,理由很充分:三千字的文章,充其量是“小传”。或是连“小传”也谈不上呢,只是作为一个同行一点点的读后感罢了。

一个在文本里“独裁”的王者

艾伟

毕飞宇身上有一种在我看来极为珍贵也让我极为羡慕的东西,他对某些事物有着决绝的态度,只要是他认定的,他总是有足够的意志力去达成。我第一次见到他就感受到了他的这种气质。那是2001年北京青创会上,他的《玉米》刚发表,好评如潮。那次会议,《玉米》是私下里的话题,《玉米》里有些机敏的话语,因为带着性的色彩,成为大家“典”,相互调笑。他一定感受到了空气里充满了对《玉米》的赞美之词,几乎独来独往,一脸严肃,看起来骄傲得不得了,目光里有王者之风。

众所周知,毕飞宇至今没有手机。早几年他拒绝上网——当然现在他开始收发电子邮件了。所有人都拿着手机,有的还身怀两枚,但这家伙却两手空空,不管怎么说,都有种异类的味道。而毕飞宇似乎习惯于做这样的异类,没有任何异类的恐慌,倒有些做一个反潮流英雄的自得。我对他如此拒绝现代科技,满怀好奇,曾当面问过他。他告诉我他是最早使用手机的人,还讲了后来不用手机的缘由。不管他讲得多么在理或深刻,我都认为现如今不用手机还是需要一点力量和勇气的。和这个世界存在适当的对抗似乎是他的乐趣所在。

无可否认,毕飞宇是有强者的心态的。我相信,在他内心深处,有一种把自己从人群中分离出来的愿望。这一点,他很像海明威。如海明威一样,毕飞宇有明星气质,可以说是个型男。他自认为是肌肉最发达的中国作家。当然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肌肉比不过另一个作家王手时,顿时变得十分沮丧。在很多方面,他的好胜心无比旺盛,如一头西班牙公牛。千万不要去挑逗这头公牛,他不惧怕自己置于风口浪尖。

毕飞宇所有的小说,大约都可归结为一个“权力”结构。毕飞宇目光所及,人间的事物都是由“权力”所构筑。当然他的“权力”不仅仅是政权组织里赋予个人的权力,也来自于人的意志力。比如在他的小说《玉米》里,处处可以见出毕飞宇的“权力”的目光,小说的事件皆因“权力”而起。王连方带着权力的光环玩女人,玉米带着王连方的光环和自身的心计同那些女人斗。玉米的命运起伏也皆因权力的变幻莫测。当然毕飞宇更厉害的地方是他发现了这种“权力”已作用于人的情感深处,成为人情感反应的重要依据,甚至是“爱情”的一种内在动力。在玉米的“爱情”里,与其说在与人恋爱,不如说在同“权力”恋爱,她爱的是那个“飞行员”而不是那个彭国梁。细究我们的情感反应,我们得承认权力里面确实有中国人的“幸福观”。

幸福究竟来自何处?

我认为幸福感可能源于人心中的某种秩序感,这种秩序感往往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向上的形式,因此同权力关系密切。

在皇权时代,中国人的幸福感,有很大一部分是皇权授予,受到皇帝的恩宠无疑是最高的幸福。这里面,大概有受虐机制存在。毕飞宇这种“权力”目光,即使在《推拿》这样一部关于盲人的小说里依旧是一个核心的观念,依旧是这部小说最大的叙事动力。

细想起来,《红楼梦》表面上讲的是大观园里男欢女爱,风月无边的故事,可真正构成小说叙事动力的都是“权力”。《红楼梦》这部小说的世俗层面上,“权力”无处不在。贾母在贾府当然是权力顶峰,贾赦和贾政是一种权力关系,由此明争暗斗,而宝玉的万千宠爱无疑也是权力的结果。你会发现,《红楼梦》中,不管是贵族还是丫鬟婆子,其间的种种是非,皆是权力幻化而成,每个丫头婆子的行为背后都可以找出一个权力的来源。当然曹雪芹最终说,那个权力的世界是毫无意义的,繁华如梦,一切荣华富贵皆是虚无,人世间最有意义的事是生命情意。

我相信,“权力”是毕飞宇的中心思想,是他看待这个世界目光中最有力的因素,这是他的力量和穿透力所在。他从中看到了人类内心最本质最惊心动魄的壮丽景观,看到了人类梦想、爱、欲望背后赤裸裸的生命法则。因此,他可以把《玉米》写得如此彻底,如此残忍。毕飞宇有时候简直像鲁迅所说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在毕飞宇的小说文本里,他身上这种决绝的气质,化成了他强大的意志力。在他的文本里,一切都是秩序森然,他不能容忍失控。一切都被他妥帖地安排就位。我曾惊叹于《平原》的文字,如此巨大的篇幅,他打磨得字字珠玑,光芒四射。毕飞宇对文字的锤炼几乎到了苛求的程度。在他的语言里,你可以充分体会到毕飞宇的存在,体会到毕飞宇的精气神儿,看到毕飞宇式的目光炯炯和眉头紧锁,听到毕飞宇式的坏笑和讥讽。在文本里,他是一个独裁的王者,放眼望去,他希望他的文本像队伍一样整齐,没有瑕疵。

文章刊登于《时代文学》2010年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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