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法院和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法院和教育局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意见)
根据 《意见》,市法院和市教育局应在全市加强协调联系,定期举行联席会议,法院可根据情况通报相关案件,教育局可依法将未成年人的司法要求反映给法院,将解决纠纷、风险预警和权益保障的治理重心下移。
以“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学生、教师、家长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合作开展“法律进校园”“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促进全社会更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意见》提出,双方要强化风险防范,将可能出现的风险排除在前、防范在前、化解在前。法院要以“法官联络点”或“法官工作室”为沟通联络平台,探索推动校园调解与诉讼调解相衔接,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多发性民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鼓励教育局、学校积极参与诉前、诉中和执行阶段调解。要探索开展干预、矫治工作。
法院可协助教育局、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实施特定的专题教育、行为干预等管理教育措施。要推动少年司法制度建设,双方共同推动学校教师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法庭调查、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回访帮教等相关工作,法院要积极探索建立寓教于审、圆桌审判、合适成年人到场等适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审判制度,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平安和谐、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来源: 西江日报
记者:刘浩辉 刘畅
编辑 :刘畅
审校:冼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