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教育学习

江苏省2021年10月自考成绩将于11月10日上午10点公布

江苏省将于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将于11月10日上午10时公布,考生可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江苏教育考试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确认考试成绩。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须于11月12日17:00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所属区县考办登记并提交复核申请(中高风险地区须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及考试部门公布的方式办理)。复核内容为:申请人答卷情况和相关考试信息;手写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条形码相符;是否有漏评;科目总分是否等于各题得分之和。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考生可于11月19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查询复核结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1年,我国开始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1988年,国务院颁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以法律形式确定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制度之一。

  自学考试制度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最能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和学习型社会特点的开放式高等教育制度,它以国家考试为主导,以个人自主学习为基础,有广泛的社会教育资源参与助学活动,是富有中国特色的“没有围墙的大学”,是自学成才的摇篮。

  自学考试学习方式灵活、工学矛盾小、费用低,实行“宽进严出”,“教考分离”,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自学考试。自学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学习者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时间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符合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参加自学考试的群体十分广泛,涵盖了工人、农民、管理人员、少数民族、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人员、残障人士和监狱服刑人员等。

  自学考试为人民群众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机会和制度保障,深受社会各界欢迎。

关于作者: luda

无忧经验小编鲁达,内容侵删请Email至wohenlihai#qq.com(#改为@)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