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5日讯(记者 张凌发 通讯员 唐守伦)记者从镇江市教育局获悉,镇江市发出《关于落实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工作,不断提高区域和学校管理水平。
《通知》要求,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规定,规范招生行为。严禁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严禁以各类竞赛、培训、考试、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为依据录取学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要引导学校采取并扩大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破坏正常的教育生态,对违规者严肃查处。起始年级一律按照师生均衡、阳光操作的原则均衡分班。
按照《江苏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各校要开齐上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遵守教学计划、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起始年级各学科实行“零起点教学”。主要学科的学期、月、周教学计划要通过学校网站等方式主动公示。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学校课表的编制要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要求,上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学校网站公布、在教室门口张贴,要在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的课程表与实际执行必须一致。否则,一经查实,将列入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诚信档案。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要根据学生学业基础布置作业,探索基础性必做作业与拓展性选做作业相结合的弹性作业机制。不布置超越课程标准规定和学生学力水平的作业,杜绝耗时长、动手难做、材料难找、过程繁杂的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
推行作业免检、每周无作业日等探索。探索建立体育家庭作业制度。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学生在校统一集中教学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学生早晨到校时间,小学控制在8:00以后,初中控制在7:40以后。教师不得私自要求学生提前到校,保证学生每天充足的睡眠时间。中午间隔时间不少于1.5小时,严禁午休时间开展教学活动或要求学生在校自习。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和统筹,加强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总量的控制,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各类机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各类竞赛等活动。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中考加分待遇。
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中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规范教辅用书管理,严格控制学生教辅用书的数量。严禁各地各校滥派、滥订、滥发和搭售各种教辅资料。加强资料进校园检查审定,学生教辅用书的配备要坚持自愿购买的原则,严禁与图书营销者联手组织征订和摊派。
学校和教师不得推荐、暗示、要求、组织学生到校外补课培训,不得推荐、建议、要求学生进行校外或网上付费性学习。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课补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