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场所管理,切实维护辖区正常经营秩序,保障游客生命及财产安全。7月19日,华阴市公安局玉泉派出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旅馆业检查工作,对辖区内旅馆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依法查处一起未经公安机关许可擅自经营案,对违法行为人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7月19日下午14:00许,玉泉派出所民警在对宾馆酒店行业检查过程中,发现华山某某宾馆在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依然存在非法经营行为。民警随即依法将宾馆经营负责人严某某(男,26岁,华阴市玉泉街道办人)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严某某自2021年6月底开始在公安机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业整顿后,依然不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接待住客,构成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报经华阴市公安局批准,依法给予严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玉泉派出所始终坚守“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初心理念,高度重视辖区人民、来华山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我所将进一步开展辖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王一迪)
来源:平安华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