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退房时间为什么定为中午12时?
某探亲旅游客人凌晨00:30分入住一家宾馆。第二天早上11点多,宾馆却要求他们按照住宿一天结账。两位游客觉得这项收费不合理,明明只住了半天,为什么要按一天收费。他们把这家宾馆投诉到了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委员会认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宿一天的时间应该为24小时,宾馆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消费者有权按照实际的消费时间结账。饭店业为什么将客人退房时间定为中午12时呢?其依据是什么?
高级酒店客房
一、饭店客人退房时间是由客房产品的特殊性决定的
饭店客房是以夜为时间单位向旅游客人提供服务的住宿设施。可见"一夜"是作为饭店的时间单位。对于"一夜"应该如何理解呢?据世界旅游组织关于《国内旅游统计数据的收集和编纂》技术手册中对"过夜'一词的解释是:午夜后到达饭店的旅客一般地视为过夜旅客,也就是说,即使客人午夜后到店,同样视为前一天到店。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制定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第十条规定:饭店客房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钟点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间/夜"计收一天房费;次日12时以后、18时以前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费;次日18时以后办理退房手续者,饭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费。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一个概念,饭店计算客人入住一天的变更时间不是子夜零点,而是在中午12时,这是因为客人入住饭店是为了在饭店过夜,所以,夜晚时间才是饭店客房真正有价值的时间。为了保证客人在夜间用房,不管你是前半夜到店,还是后半夜到店,饭店这间房在晚上之前就已经为你准备好了,并且不能再向他人预售。且饭店客房具有不可储存性,一天不出租,一天就创造不了价值,客人延期退房意味着该间房今天可能无法售出。因此,客人要么按时退房,要么延期退房承担今天的房费。饭店的预订、入住、退房和饭店提供的相应服务是一个服务链,有极强的计划性,需要预订、财务、控制系统的支持,而客人来的时间和退房时间不一,如果没有统一时间退房,按照客人实际入住时间收费,饭店几大系统将造成混乱,无法正常经营。
客房清洁
二、我国饭店业客人退房时间的规定依据是什么
首先是国务院(国发1978年224号)文件中《关于计算外宾住宿天数的规定》明确了如何计算外宾入住饭店的时间:外宾住进饭店,不论白天、晚间,过夜算一天。如果离开房间的当天,中午12点到下午6点前离开房间的,按半天计算,超过下午6点以后离开房间的按整天计算。
其次是国际饭店协会制定的《国际旅馆法规》第三条契约的期限中规定:要是客人不要住宿一天以上,住宿契约的客人抵达后一天的中午十二点即告终止,没有规定具体期限的契约应被认为为期一天的契约。(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已于1994年加入国际饭店协会并成为其国家级会员)。以上可以看出,国际饭店业通行的惯例是将退房时间规定为中午12时,我国饭店的房卡里和客房的服务指南中均有此说明。为什么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接待了上亿人次的海外旅游者,基本上没有接到此类投诉,而国内客人不时投诉,说明我们对国际惯例知识的欠缺。近年来,我国每年有上千万人次出境旅游或从事公务活动,如果我们的出国人员对国际通行的惯例不了解,为此去投诉国外的饭店,将影响中外人员之间的交往。外交部网站礼宾知识出国旅行须知第四条住旅馆中也有如下提示:过夜到第二天上午十二时以前按一天计算,延至下午按二天计算。
客人办理退房手续
三、饭店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的几点
饭店在前台应将退房时间在显著位置明示给客人。饭店前台服务员在为客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提醒客人退房时间。
饭店客房的房卡和服务指南中也应注明。有些特殊情况客人事先提出,可以协商解决。《规范》在有关加收房费的条款中,使用了饭店"可以"的弹性措词,既规范了饭店的经营行为,又引导饭店充分地考虑到客人的权益,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一般情况下,客人事先提出,只要条件允许,饭店会考虑客人要求的。如对一些延迟1-2小时离开饭店的客人,饭店也往往会免去其半天房费。为了吸引客人入住,一些饭店主动提出客人延迟退房2个小时不加收房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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