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等到2019年
申请廉租房的朋友们!
你们都摇到号了吗?
选房公告
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摇号工作已于2019年12月6日完成。按照计划安排,将于2019年12月9日开展选房工作,现将选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20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选房时间安排见下表:
二、选房地点
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3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住房保障服务大厅4-6号窗口。
三、选房规则
1.按照2019年12月6日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选房。配租过程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廉租租金标准的保障对象,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2.保障对象按照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准时到选房地点签到,签到后按照摇号顺序依次选房,每位选房人员在窗口选房时间约为5分钟。
3.若未在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前来选房的,可在选房时间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选房,但选房时须等当日保障对象选房完毕后方能选房。
保障对象在选房截止时间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仍未前来选房,拒绝接受配租安排,则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作废。
4.保障对象签订《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后,视为房屋已选定,不能再重新选房。
四、选房须知
1.选房到场人员:保障家庭申请成员一名(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受托人。
2.选房时保障对象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受托人须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选房结束后即可前往住房保障服务大厅10-13号窗口签订合同,签约所需资料如下:
温馨提示:
同时,成都市公共住房服务中心将配合通过电话方式通知保障对象选房,请保障对象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保障对象电话不畅通未通知到并因此造成未按时选房的,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作废。
配租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建保〔2019〕55号)的规定要求,对成都市市本级已取得廉租租金标准《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未配租的保障对象开展配租工作,配租工作将按照登记、摇号、选房、签约四个环节进行: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市本级的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
二、登记对象
此次登记面向成都市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9年10月31日之间取得廉租租金标准《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且未配租的保障对象。
三、摇号对象:
为加快推进配租进度,本次将已取得廉租租金标准保障资格并参与登记的996户保障对象纳入摇号。
四、摇号时间:
2019年12月6日上午9: 30开始。
五、摇号方式:
本次摇号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为摇号对象的选房顺序号。
六、摇号规则:
1.本次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根据困难程度依次按低保对象、其他符合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分类配租。
同类配租对象中依据取得保障资格年度先后顺序摇号配租。
同一年度保障对象中,家庭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优先于个人摇号配租。同等条件下优先对象优先摇号配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保障对象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
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
⑧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3.本次摇号顺序为:
房源明细
一、配租房源
本次配租房源为市本级的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
二、房型更正
2019年11月11日公示的《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2019年度配租登记公告》中的附件《2019年度成都市市本级廉租租金标准保障对象配租房源明细》,有以下四套房屋套型更正如下:
(成都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