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和蓝天行动推进会在市政务中心举行,来自全市建筑领域的50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对贯彻《合肥市建设系统2017年蓝天行动实施办法》(下文简称《办法》)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建设施工单位严格落实治理建筑扬尘十大举措。
《办法》明确,在扬尘污染防治方面要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理责任,在中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中,要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经费、措施、责任。《办法》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十大举措:工地封闭围挡、楼层立面围网、道路场地硬化、车辆进出冲洗、裸土覆盖绿化、垃圾存放清运、材料有序堆放、场内保洁洒水、使用预拌材料、实时视频监控。
为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办法》要求围挡必须使用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使用各类砌筑墙体围挡;施工现场裸土必须有效覆盖,基础施工阶段,基坑内超过48小时不能清运完毕的堆土应采取覆盖措施,裸露土体地面应绿化或硬化;闲置3个月以上的待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进行临时绿化或覆盖。同时,建筑材料必须密闭(覆盖)存放,场内运输不得产生扬尘。
为将扬尘污染防治举措落到实处,《办法》明确加强监督,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建筑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应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建设、环保部门联网,实施施工全过程监控。
为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监管,《办法》要求,年底前全市搅拌站内主要扬尘产生点要全部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装置。同时,我市将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据介绍,我市今后将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执法监管,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监管的跟踪问效,实行“一案双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