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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新手会计,老是不知道开具发票的一些规定,尤其是发票报销方面的工作不太清楚,我们必须注意发票报销事宜。国家早在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作了一些规定。今天就给新手谈谈发票报销问题。
一、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哪些发票不能报销?
1.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购买方单位名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
2.收到一张卷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3.收到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品名:办公用品,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的,而是销售方自行用A4纸制作了一份。
4.去超市购物时,发票实际采购内容是月饼、水果等,将发票内容开具为办公用品等。(改变商品名称开票)
5.向甲方购物,通过甲方介绍或同意甲方的安排,接受乙方开具发票。(接受第三方开发票)
6.没有购物,直接接受虚开发票。(完全虚开发票)
三、五问答:五种不需要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1.开给个人的普通发票,是否需要对方身份证号码?
答: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说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个人开具普通发票的情形。
2.购买方是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的,是否只填写开票名称?
答: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所以16号公告不适用给政府机构及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开具发票情形。
3.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报销入账?
答:根据16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的表述,取得开具日期为2017年7月1日后的普通发票,如果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如计税、退税、抵免等。
4.国外客户没有信息,出口企业的发票如何填写?
答:购买方为国外客户的,不适用16号公告的规定。
5.卷式增值税发票及手工发票,没有可以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怎么办?
答:只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16号公告规定执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16号公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