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
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持续发酵。
这不,
最近本报也接到
市民与太仓奔驰4S店的一起纠纷,
一起来看看究竟怎么回事?
近日,市民王先生来电向本报反映,1月6日他去太仓奔驰4S店买车,看中车后,他交了1万元订金,但是后来发现这家店的车卖的价格比常熟的4S店贵,所以不想要了,于是跟4S店协商退订金,但是4S店一直没退给他。
王先生说,太仓奔驰4S店销售人员跟他表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王先生看中的该款车的价格不会比其他4S店高,不然,肯定把订金退给王先生。听了这样的保证,王先生才交了订金,并跟4S店草签了购车意向协议。
但是没过几天,王先生去常熟出差,路过常熟的奔驰4S店时咨询了一下,他发现该店此款车的落地价比太仓便宜3万元,因此他就在常熟买了该款车,并要求太仓的4S店退订金。
王先生说,刚开始时,在微信的沟通中,销售人员表示,只要出示常熟4S店的购车发票就可以退订金,但是后来4S店以种种理由不肯退。直到4月9日他去太仓奔驰4S店要订金,店方直接说不退了,说是协议里有条款。
王先生很郁闷,自己交的是订金又不是定金,凭什么不给退。所以他向市市场监管局投诉。4月10日,市场监管局回复表示,太仓奔驰4S店明确拒绝调解,建议其走司法途径,如涉及违法行为,要求其携带证据材料直接向属地分局举报。
4月12日,小编在4S店见到了王先生,他向小编展示了他与4S店沟通的微信信息与签订的协议。小编发现协议的第二条款中写道:如果因为消费者的原因退车的话,订金是不退的。
“当时因为听了4S店的口头承诺,也没注意看协议条款,而且到现在4S店连订金的收据都没开给我。”王先生觉得很冤枉也很无奈:“当然以后签各种协议或合同一定要仔细阅读条款。”
为此,小编咨询了相关律师。
律师提醒消费者,定金是在合同订立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是一种担保方式,订金则不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可以作为预付款,但是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所以订金可以作为购车款,不需要的时候是可以退的。所以大家在4S店购买车子办理相关购车手续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及协议条款,避免蒙受损失。
今天下午,市民王先生给小编来电,表示经过相关部门的协调,4S店已于今天把订金退还给他了。
对于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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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报融媒记者:雷鸣】
【编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