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大连公共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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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车是非常昂贵的奢侈品,可是偏偏有人能买奔驰车,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最终被强制执行。
大连被执行人隋某和董某通过中国银行信用卡分期的方式,购买了一台奔驰S400轿车,后因个人消费贷款与申请人中国银行引起讼争,法院依法判决隋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27万余元,隋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中国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2019年12月18日,法院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找到了涉案的抵押车辆, 正准备对车辆进行扣押的时候,一名自称车辆实际所有人的董某出现在现场,阻止办案法官扣押车辆。
原来被执行人之前和董某之间,存在车辆买卖关系,但是并不是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发生的。
法官:该台车辆是从被执行人处购买的,但是因为车辆上有银行的抵押和法院的查封,所以双方之间并没有办理过户的手续。
自知理亏的董某,后来也配合了法院的执行。
法官:在我们继续对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之后,本院将依法对案涉抵押车辆进行评估拍卖 ,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提醒大家,买卖车辆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手段,不能因为一时侥幸心理,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