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助力复工复产工作顺利进行,攀枝花公安交警加大对超重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3月26日13时39分许,攀枝花市公安局盐边县交警大队红格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存在明显的超限超载嫌疑,随即将其拦截。 经查,该车辆核载31吨,实载100吨,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222.58%,是2020年我市查获的第一例“百吨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盐边交警大队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林处以驾驶证扣6分,罚款1900元的处罚,并予以批评教育。
攀枝花交警提醒:货车超载使车辆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还会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拒绝超载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