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东省青岛交警部门曝光了第9批45起交通违法行为,涉超载、放大号不清、疲劳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名胆大司机不仅“车背车”,还是“小证”开“大车”,被交警合并处罚2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
9月19日下午15时,黄岛交警大队民警在204国道王台镇路段执勤时查获了一辆号牌为鲁L***06重型半挂托盘车,该车辆“背着”多辆皮卡车,有明显超高、超长违法行为,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靠路边接受检查。
经检查,该车属重型半挂牵引车,而且后面的托盘也明显有改装加长的痕迹,当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时,司机声称自己忘了带了,民警进而询问其身份证,司机也称自己没带,号码也记不起来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周旋,见民警要把自己带到中队询问,他不得不从车内的包里拿出一本驾驶证,驾驶证显示,司机赵某系B1证,而驾驶这种重型半挂牵引车应持有A2及以上的驾驶证,属准驾不符。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回进一步审查。赵某称,自己是潍坊人,经熟人介绍接一些拉货的活,因为是都是熟人介绍,所以对方一般也都不会检查驾驶证,这批车是从诸城某厂运到青西新区,正要上高速运到河北保定,为了多拉几辆车就对自己的托盘车进行了改装,这这样不但自己能多挣点,而且厂家也能省部分运费。当民警介绍说这样行驶是十分危险的行为时,赵某称自己开过大车,觉得慢一点可能不会有什么问题。
目前,司机赵某因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罚款500元,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合并处罚2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