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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发动机编号查询、潍柴发动机编号规则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16-02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公司、本公司、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潍柴控股: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陕重汽: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汽集团: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潍柴空气净化:潍柴动力空气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本公司现时经营情况,潍柴动力及其相关附属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订立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现对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预测情况公告如下:序号

关联方名称 主要业务

2016年 6月 30日实际发生额(未审计)(人民币 万元)

交易金额上限(人民币 万元)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

2,760.49 8,800.00 9,300.00 9,400.00

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

12,992.71 39,000.00 41,000.00 42,000.00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及劳务服务

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谭旭光先生、张泉先生、徐新玉先生、孙少军先生同时在潍柴控股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条的规定,潍柴控股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

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

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

17,617.87 84,000.00 100,000.00 110,000.00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

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

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

19,940.91 85,000.00 100,000.00 119,000.00

2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

油机零部件、原材料、钢材及废金属等、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劳务和加工服务

12,674.56 33,000.00 37,000.00 41,000.00陕重汽及其附属公

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联系人士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人士采购汽车零部

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

120,755.39 495,000.00 520,000.00 546,000.00

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

其联系人士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

160,394.73 455,000.00 474,000.00 503,000.00

3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800 万元、9,300 万元、9,4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月 30 日,该

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2,760.49万元。

(二)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动能服务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9,000万元、41,000万元、42,000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992.71万元。

(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

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柴油机零部件、煤气及废金属等、原材料、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及加工服务,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

84,000万元、100,000、110,000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

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7,617.87万元。

(四)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

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潍柴控股为持有本公司 16.8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且本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供货及提供加工服务框架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控股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柴油机、柴油机零部件、原材料、半成品及相关产品和提供加工服务,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85,000万元、100,000万元、119,000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9,940.91万元。

(五)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

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潍柴重机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潍柴控股持有 30.59%股权的公司,与本公司关系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 10.1.3 条的规定,潍柴重机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的关联交易协

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零部件毛坯、柴油机零部件、备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劳务服务,有效期至 2016年 12月 31日。

根据行业市场形势及双方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双方签订关联交易补充协议,预测 2017—2019 年关联交易上限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3,000万元、37,000万元、41,000万元。截至 2016年 6月 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674.56万元。

(六)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

人士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 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关联

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零部件、废钢及相关产品和劳务服务,有效期

至 2016年 12月 31日。

495,000 万元、520,000 万元、546,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20,755.39万元。

(七)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联系

人士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陕汽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 49%股权,故陕汽集团为陕重汽的主要股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陕汽集团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人士,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与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关联交易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陕重汽及其附属公司、潍柴空气净化向陕汽集团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原材料及相关产品和提供相关服务,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日。

455,000 万元、474,000 万元、503,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日,该交易实际发生额为人民币 160,394.73万元。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简介编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 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法定代表人备注

1 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0,000.00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民

生东街 26号

食堂(限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地址经营,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对外投资;企业经济担保;

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规划组织、协调管理集团所属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母公司 谭旭光持有本

公 司

16.83%的股权

2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7,610.05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

海大街 17号

内燃机(非车用)、船舶推进系统(含齿轮箱、螺旋桨等)、内燃机发电机组(含发电机、控制屏等)、内燃机成套机组(含齿轮、介质泵等)及配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维修、技术咨询;陆用电站(内燃机)成套设计、设备制造与采购、运营维护;应急电源车、抢险救援专用车、冷藏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生产、销售;机械加

同 一 母

公 司徐宏潍柴控股持有

30.59%的股权

工零件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设备修理;仓储(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危

险品);包装物及物流器

具的租赁、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

3陕西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5,510.27西安市幸福

北路 39号本企业生产的汽车(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及发动机的研发、采购、销售、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

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运输;汽车组装、改装、售后服务;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研发。

本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陕

重 汽 的

主 要 股东袁宏明持有陕

重 汽

49% 的股权

(二)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方在与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长期的业务协作配套关系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基本上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原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交易定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无市场定价,则根据政府定价或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定价等方式确定,遵循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因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往来关系,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本公司及相关附属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时,与该等关联企业的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一)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

境内外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相关议案表决时回避表决。

其中,关联交易中第(一)至(五)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

2、上述关联交易均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

易按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且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没

有发现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行为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按法律程序进行审议,涉及须由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事项时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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