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六”时代渐行渐近,燃气车和国内部分区域将提前推广实施。
7月3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公告。在实施时间方面,公告首次对燃气车、城市车辆和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时间点做出了清晰的规定;在标准内容方面,在国五标准基础上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包括增加粒子数量排放限值、增加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限值、增加排放保质期的规定和变更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等。
据公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登记注册的燃气汽车应符合国六标准要求,包括CNG(压缩天然气)车型和LNG(液化天然气)两大车型在内的燃气汽车最早要求全面实施国六标准;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城市车辆应符合国六标准要求,城市车辆包括在城市内运行的公交车、环卫车等车辆;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标准要求。
对于污染物主要来源的重型柴油车,公告给出了三年缓冲期。据《中国机动车环境管理年报(2018)》显示,去年国内的柴油货车保有量占中国汽车保有量的7.8%,但其氮氧化物排放占比为57.3%,颗粒物排放占比77.8%。
此外,公告也符合条件提前实施本标准的地区给予了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条件具备的地区,提前实施本标准”。
同日,国务院印发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其关注重点区域范围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变更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和汾渭平原,国内大气污染最为严重的区域——汾渭平原代替珠三角成为重点关注区域,该区域覆盖济南市、淄博市、济宁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和菏泽市等山东城市。
从2019年7月1日起,国内的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和部分重点地区将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并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以对大气环境做出改善。
上述文件规定,到2020年,国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
6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2019年1月1日起,国内将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去年1月1日开始,国内全面实现国五标准汽柴油,国五与国六标准的变更将相隔两年时间。与国五标准相比,国六标准汽车尾气中排放的芳烃、多环芳烃、烯烃和苯类污染物的量级将大幅降低,发动机燃烧室积炭、胶质沉淀等现象也会得到有效缓解。
对于国六标准时代的渐行渐近,国内主要的柴油机企业已经在针对该标准进行技术储备。据第一商用车网消息,目前玉柴集团、潍柴动力、一汽解放锡柴厂、云内动力和汉马动力等柴油机企业都已经发布了国六标准的柴油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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