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二三轮车佩戴安全头盔既是交通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骑乘人员自身交通安全意识的体现。据统计,吉州区每年都有十余名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而颅脑严重受损致死,致伤致残的更是年均几十起。
2018年8月13日8时许,周某庆驾驶电动车与周某发驾驶的摩托车在吉州区君华大道旧砖厂路段发生碰撞,造成周某庆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周某发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双方血液样本内均未检测出酒精成分,而摩托车驾驶员周某发因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头部并未受伤,电动车驾驶员周某庆在该起事故中却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吉安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电动车驾驶员周某庆系因交通事故致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触目惊心的凝血令人犯怵,更是对不愿意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员的警示!!!
安全头盔是二三轮车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骑乘二三轮车时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最好防护。没人知道自己何时会遇上交通事故,只有时刻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才能最大化规避交通事故风险。
自吉州交警大队五月份开展针对二、三轮摩托车和燃油助力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大幅提升,如今吉州区摩托车驾驶员的头盔佩戴率已达到95%以上。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吉州交警大队将于九月起集中开展二三轮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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