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优美的城市环境,经上级部门批准,即日起,交警部门对号段为赣BA001A——赣BA999A的摩托车实施限制性管理。
其实早在2009年,为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交警部门就已经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中心城区摩托车实行限制性管理的通告》,自2009年1月10日起对章贡区使用赣B000K1——赣B999K9号段的摩托车实施禁止在章贡区河套内道路通行的限制性管理措施,其他外地2009年1月10日以后新注册登记(上牌)和转移登记(过户)的摩托车,也禁止在章贡区河套内道路通行。随着近年来赣州城市交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之前规定的号段已经用完,经向上级部门请示,现将赣BA001A——赣BA999A号段纳入限制性管理范围。具体禁行区域及道路为(详见下图):
(一)五洲大道、八一四大道、东郊路、赣江路、中山路、濂溪路、章贡路、西津路、章江北大道及上述道路围合的区域;
(二)渡口路、天竺山路、东河大桥、建春门浮桥、八境路、建国路、西河人行桥、西河大桥、杨梅渡大桥、飞龙岛大桥、南河大桥、南河浮桥、全球通大桥、章江大桥。
凡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来源:直属大队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