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一轮《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若消费者已拥有一辆用上海市非营业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燃油车,购买混合动力汽车将不再符合申请专用牌照额度的条件。
近日,记者来到盈港东路上的一家汽车4S店,一些消费者正在销售人员的陪同下,了解一款最近热销的纯电动汽车。市民朱先生告诉记者,买车送“大牌照”是新能源车最吸引人的地方,进店时销售人员提醒,根据最新政策,3月1日起,不是所有新能源车都可以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了。
新的《实施办法》明确,个人用户名下没有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的,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但若消费者购买的是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申领专用牌照额度,还需满足在上海市有充电设施,且名下没有本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以及没有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登记的车辆(不含摩托车)等条件。
比亚迪汽车上海众深销售服务店首席体验官谢圣伟表示,与之前不同,今年的政策有一个调整,个人名下已经有蓝牌的消费者,目前想买混动车型,是没有办法享受免费牌照的,但是买纯电动汽车还是可以继续免费申领新能源专用牌照额度的。
在申请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的个人资格方面,新的《实施办法》基本和上一轮政策保持一致,仅在两方面进行了微调:一是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消费者,若积分达到标准值,其社保要求由原先的24个月内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变为12个月内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二是对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籍人员不再按照居住年限判定资格,而是按照是否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来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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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轮政策还明确,2023年1月1日起,上海市将不再对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发放专用牌照额度。
记者:朱泽敏
摄影:朱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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