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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为了帮侄儿出口气 男子犯故意伤害罪
得知侄儿被打,男子出手帮忙,将对方打成轻伤二级。2015年12月4日,盐边县红宝乡村民马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盐边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2月21日2时许,马某接到侄儿电话,得知其被杨某、李某等人殴打,遂带人骑着摩托车来到红宝乡广东湾村岔路口,与杨某、李某等人发生斗殴。马某用拳头打伤李某的头部,致李某头部蛛网膜下腔出血。同年2月22日晚11时许,李某到市中心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头部外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后住院治疗7天。经鉴定:李某头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马某积极赔偿了李某的经济损失。
2015年11月6日,盐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马某在得知侄儿与李某等人发生纠纷后不寻求正当途径解决,而是赶到现场与李某等人斗殴,在互殴过程中,致使被害人李某受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讯(罗德梁 记者 谢德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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