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今报
15日下午柳南大队在柳邕路与城柳路交叉路口开展“飓风行动”,17时许,秦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被执法的柳南大队警员拦截,警员告知其驾驶行为违法,需按规定接受处罚。秦某拒绝配合接受处罚,不断推搡身边的警员,突然他挥拳朝一名警员打去,其余几名警员见状迅速将秦某控制住,并移送柳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柳石派出所经过深入调查,鉴于秦某存在以手推搡、拳打方式阻碍交警执法的行为,对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秦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16日下午14时许,柳南交警联合执法局、运管在辖区龙屯桥底设卡点开展五车整治工作时,一辆号牌为桂ES6***的正三轮摩托车由东往西行经执勤点时,引起了联合执法小分队的注意,依照相关规定,外地号牌的正三轮摩托车禁止在柳州市通行,交警立即示意该驾驶人将车辆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看到交警示意停车,驾驶人先是将车辆减速,待警力靠近后突然加速冲卡,警员试图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车辆行驶了约200米后,被前方的车流拦停,警员将驾驶人控制,增援警力随后赶到,正三轮摩托车冲卡的过程中,拦截的警员手掌、膝盖被剐蹭受伤。随后民警将驾驶人移送鹅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驾驶人姓胡,据胡某交代,因为前两天刚因为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过,这次就想着冲过去躲避交警的处罚。鉴于胡某强行冲卡等行为,鹅山派出所向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飓风行动”目前正在柳州市如火如荼开展中,希望广大驾驶人能自纠自查,杜绝驾驶违法车辆上路,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违法,路遇交警执法时能积极配合,不要企图暴力抵抗,加剧违法后果,对于暴力抗法的驾驶人,交警部门也将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