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车要让直行车先行
稍有驾驶常识的人都知道
但部分驾驶人为“抢一时之快”
结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转弯,
光想着和直行抢行了,
不注意行人,出事了吧!
很多事故就出现在这个“抢”字上
非机动车和机动车 抢
机动车和行人 抢
转弯和直行 抢
信号灯 抢
变道 抢
结果呢?
案例导读
我们都知道“转弯让直行”规定,而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转弯一方要则要全部责任。不过,并不是所有情况下,转弯都一定要让直行,甚至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直行一方还要负全部责任,让我们看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一
2021年01月18日14时03分,姜某驾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发南线行驶至海阳市发南线与202省道交叉路口处,与邵某驾鲁YAH***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因相撞致姜某无伤害,邵某轻伤,直接财产损失700元,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案例二
2021年01月20日06时42分,孙某驾轻便正三轮摩托车,沿其他道路行驶至省道306线栖霞市官道镇柞岚头村西路口,与李某驾鲁FW1***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因相撞致孙某无伤害,李某无伤害,赵某无伤害,初某轻伤,李某轻伤,直接财产损失2000元,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车辆转弯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38条第1项: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52条第3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什么是转弯让直行?
所谓转弯让直行,就是说道路行驶的过程中,原则上向左(右)转弯的车辆要为直行的车辆避让。因为直行车速度较快,车流较大,转弯车速度慢车流相对较小,转弯让直行能够减少道路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转弯让直行”并不意味着
直行车辆在通过路口时
不观察、不减速
还有一些特定情况下
直行车不让转弯车
也要负责任
直行车
这些情况要让行!!
01
灯头让灯尾
“灯头让灯尾”实际上指的是在十字路口时,先进入交叉路口的车辆有优先通过权。
如果白车越过停止线通过交叉路口过程中,信号灯由绿变红,另一方向信号灯由红变绿,这时后进入交叉路口的红车辆,必须让行白车通过,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则红车全责,白车无责。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但是责任如何认定,很多人并不十分了解。
02
支线让干线
一般在大城市,道路都设有主干线和支线(联络线),所以,支线(联络线)上的车辆须给主干线上的车辆让行,就算是支线车辆直行通过交汇路口,也要让行主干线的车辆,不然发生碰撞,责任可是计算到支线车辆上的哦!
03
辅路让主路
这种情况可不少见,一般当主路车辆右转汇入辅路时,即使辅路车辆是直行状态,也万万不可抢行。若坚持抢行,一旦发生碰撞,辅路车辆可是负全责的。
04
闯入导流带的直行车全责
在城市主干路上,一些并入主干路的辅路入口,都会有转向并入的导流带,而在入口之前也会有相应的导流带,引导主路车辆避让前方入口车辆。如果此时有车辆直行闯入导流带,与正在转向进入主路的辅路车辆发生事故,那么,闯入导流带的车辆,是要负全责的。
05
有“让”行标志
路口都设置了“让”行的标志牌,你还硬着脖子不让行吗?别问为什么,反正遇到“让”行标志的路口,就安分给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让行就对了。
大多数情况下,
转弯确实需要让直行,
不过确实有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
直行是应该让转弯先行。
尤其是
“灯头让灯尾”这个隐藏规定,
很多人都不熟悉。
当然,
行车上路我们更应该注意的,
并不是“谁应该让谁”,
而是“互相谦让,安全行车”。
来源: 烟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