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电动自行车(国标、非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发放临时号牌。
车辆范围:电动自行车(国标、非国标)、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
、车辆临时号牌发放需提供资料: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车辆来历证明(发票等)、整车出厂合格证、国家强制CCC认证证书等
车辆临时号牌使用规定及要求:
1、属于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车辆临时号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终止。车主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下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手机 APP,注册申领并悬挂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
2、属于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的,车辆临时号牌有效期至 2023年3月1日终止,车辆强制报废
3、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车辆临时号牌有效期至 2021年12 月31日终止。车主必须在2021 年12月31日前,到所辖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
4、属于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车辆临时号牌有效期至 2023年了月1日终止,车辆强制报废。
5、悬挂临时号牌的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属性一律以司法鉴定结论为准。
6、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乘坐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依法办理登记备案、切实做到安全文明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驾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记者:余俊 周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