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上周,话匣妹推了一篇文章《全市首套“九合一”电子警察上线,厉害了这些新技能,请老司机擦亮眼!》,当时就有花粉举双手表示赞成,并留言说:啥时候非机动车也能来管管呀?
别急!
想什么来什么~
今天市交警总队宣布:本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期试点利用“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通过人脸识别技术确定违法行为人开展查处。此次启用的抓拍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电子警察”安装在金沙江路中山北路路口,从8月底投入试运行至今,已抓拍了30多起此类交通违法行为。
这套“电子警察”的工作原理与此前推出的抓拍行人闯红灯的设备类似,一旦监测到非机动车有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会自动完整摄录。
9月15日,一名被这套“电子警察”拍摄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行为人,到普陀交警支队接受了罚款50元的处罚。
9月14日,还拍摄到一辆两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内逆向行驶,行为人也到普陀交警支队接受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还有一名被抓拍到两次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行为人,被合并罚款100元。
目前已有9名违法行为人主动接受了处理。大家不要心存侥幸,以为戴个头盔就认不出你,人脸识别技术那是相当强大!
吴警官说:即使行为人面部被部分遮挡,比如戴了头盔、墨镜或者口罩,也不影响识别。
据了解,公安交警部门将在违法行为地周边利用公交站点、各类户外宣传媒体平台的电子显示屏,通过滚动播放违法行为视频的方式进行公示、公告,敦促当事人尽快接受处理。对态度恶劣拒绝接受处理、屡次违法的行为人,将在更大范围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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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