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三车”整治首日。约10分钟时间,交警就查处了10多辆“问题”车。昨日起——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车、燃油助力车、老年人代步车约5万辆。针对“三车”出行存在严重的交通隐患等因素,自10月20日至2016年1月30日期间,由银川市道路交通领导小组联合交管部门,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局、交通局,对裸奔状态的“三车”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三车”各类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11月9日,我市对“三车”实行查处行动,当天共查扣违法“三车”30余辆。
整治首日10分钟查了10余辆违法车
11月9日上午,在清和街与新华东街交叉路口,仅十分钟左右,兴庆区交警一大队交警就依法查扣了十余辆违法车辆,多是从东环批发市场向商城附近送货的电瓶车及燃油助力车。兴庆区交警一大队统计,整治首日共查扣违法“三车”30余辆。据了解,当日还对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行为进行整治。
当天上午,因浓雾天气,能见度极低。商贩王东驾驶一辆禁止上路的电瓶车,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通过十字路口时车速过快被交警拦下。上班族小李驾驶的燃油助力车车身灰暗,没有开启应急灯,也被交警查处。“三车”驾驶人员所驾车辆的车况条件差,又无安全意识,无任何防护措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三车”主要交通违法行为有闯红灯、不按规定道路行驶、占用机动车道等等。
根据银川市道路交通领导小组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要求,老年代步车一律不准上路行驶。对于电瓶车,经查处的将统一送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凡是40公斤以下,时速低于20公里/小时,属于电动车的可上路行驶;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一律将按照机动车相关处罚查处。燃油助力车,一律得按照规定悬挂牌照,持有驾驶证方可上路。对于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一律罚款200元,并处以15日以下拘留,暂扣违法车辆。
混淆概念销售市场鱼龙混杂
据市交管部门统计,近年来,“三车”已占交通事故的20%~30%,肇事地点多发生于复杂交通路段及人流密集区,且“三车”本身安全系数低。为此,我市交管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并首次从销售源头进行治理。
一是市面上销售的电动车、助力车、老年代步车等性质均属机动车范畴,但不在国家机动车公告的产品之列,不符合车辆登记入户条件,无法投保交强险。二是市面销售的燃油助力车大多是两轮轻便摩托车,经销商在销售这种车时混淆概念,以致不少市民被处罚时,还声称自己驾驶的是燃油助力车。三是电瓶车的时速已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的20公里/小时的时速;老年代步车更是与各种正规车辆标准格格不入。禁止上路的“三车”,多集中在兴庆区范围内的市场销售,如东环批发市场、北环批发市场以及商都;购买“三车”的群体,分别为批发小商贩和部分上班族及一些老年人。
多措并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如何更好地规范、治理裸奔“三车”,从而减少其对城市交通秩序造成的隐患,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局长康军介绍,此次整治与以往不同的是,市交管部门将联合其他相关部门从源头进行整治,充分协同相关部门在不同环节予以监管,尤其是对“三车”销售源头进行重拳整治。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将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公司和店铺依法查处和取缔;银川市城管局将对违规占道的“三车”进行治理;针对少数残疾人驾驶的无牌无证车辆,市残联集中监管。
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因“三车”涉及人群较多,销售企业名目繁多,市交管部门表示,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康军介绍说,借鉴外省区经验,我市对违法及不合格车辆进行有效规范,从而把道路资源扩展出来。同时,对不适宜在城市主要区域通行的代步车进行限行。随后还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更适合我市交通状况运行、发展的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