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达摩院 达摩院Dmotor
近日,国家工信部开出了一张罚单,对近年侵犯大长江产品外观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轻骑集团江门光速摩托(以下简称为“光速公司”)做出了暂停公告目录3个月的处罚。
而在2017年,工信部也曾对侵权大长江产品外观的江门华龙摩托进行过为期3个月的暂停公告目录的处罚。
此次发布的《工信装罚(2018)008号》提及,2018年4月,工信部收到江门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寄来的反映轻骑集团江门光速摩托车有限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举报材料,并提供了法院判决书、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等证据材料。
据法院相关材料显示,2015年底,江门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发现市场上存在大量仿冒的“红宝+rubini”车型,于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后经江门市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检查后发现,光速公司确实存在仿冒“红宝+rubini”车型的侵权行为,并当场查获库存侵权摩托车产品8辆。
经工信部调查核实后,光速公司生产的光速牌GS125T-29E两轮摩托车存在侵犯江门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的行为;光速牌GS125T-20A两轮摩托车和双鹰牌SY125T-29E两轮摩托车存在侵犯江门大长江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光速牌GS125T-29E两轮摩托车
对于上述行为,工信部对光速公司对侵权的产品撤销《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并需要进行为期3个月整改。在整改期间,暂停新产品申报和上传产品合格证信息。
一直以来,模仿、抄袭是国内摩托车行业绕不开的话题。从本田CG车、小公主,到雅马哈的迅鹰、巧格,再到豪爵铃木的宇钻、红宝、灵迪。
产品推出市场后,就遭到模仿与抄袭,品牌知名度提升后,山寨总是不约而至,这已成为坚持原创企业的难言之隐。
不过,近年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不少企业走在捍卫专利的前端。
2016年,大长江集团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江门市华龙摩托车有限公司的侵权行为,并获得胜诉。
而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去年工信部发布的第298批、第299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公示中,共发现6家摩托车企业,10款车型涉嫌侵犯雅马哈巧格I的专利。
大长江、雅马哈等企业申诉的成功,也侧面表明相关主管部门对企业专利申诉愈发重视。
毫无疑问,随着市场消费升级抄袭模仿的老方法是走不通,摆脱简单的抄袭模仿,摆脱“非先进制造业”的标签,将是摩托车产业的供给侧改革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