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记者从饶平县公安局获悉,打击突出侵财型犯罪“百日行动”开展以来,饶平警方坚持破案抓人和追赃挽损并重,对上下游犯罪追根溯源,展开全链条侦查经营。近日,饶平警方在案发7小时内,快速追回被盗摩托车,并先后抓获涉嫌销赃和盗窃犯罪嫌疑人各1名。
3月8日9时许,受害人报警称,其停放在饶平县黄冈镇沿河南路一超市门口的一辆白色摩托车被盗。接到报案后,饶平警方启动快速追查追踪机制,组织该局刑侦大队和城南派出所侦查人员赶赴现场,按照破小案“十快”工作原则侦办处置,争取破案黄金时间,确保在短时间内快速侦破现行案件。
侦查人员经过实地调查走访,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进行查看,完整还原盗窃经过。由于作案嫌疑人距离监控设备较远,没有拍摄到足够清晰的影像,但初步掌握到犯罪嫌疑人为一名戴黄色头盔,身着白色上衣,胸前印有一女性头像,穿蓝色牛仔裤的男子,衣着特征较为明显。仅凭衣着特征,无法准确辨别作案人的身份。侦查人员迅速转变思路,集中力量对犯罪嫌疑人盗窃后的逃离路线进行追踪。
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和走访调查,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曾雇佣一辆三轮车将被盗车辆运往黄冈镇沿海某地销赃,并初步确定该辆摩托车被贩卖给另一名嫌疑人郑某胜。
3月8日16时许,该局刑侦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联合出击,在饶平县黄冈镇大澳村抓获涉嫌销赃的犯罪嫌疑人郑某胜(男,60岁,黄冈镇人),追回被盗摩托车。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胜对其收购赃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继续深挖犯罪,实现全链条打击,侦查民警通过对前期侦查掌握信息进行深入分析,大量走访群众获取线索,并充分利用智慧新警务建设成果进行研判排查,初步锁定盗窃嫌疑人的身份。3月11日13时许,刑侦大队联合城南派出所,在黄冈镇大澳村抓获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林(男,54岁,新圩镇人)。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林对其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胜、王某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全媒体记者】郑淼鑫 黄敏璇
【通讯员】饶公宣
【作者】 郑淼鑫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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