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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东专题之刘海东(绰号:刘大宝)等39人涉黑案今日开庭

5月7日,奈曼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海东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该案系奈曼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首例涉黑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

被告刘海东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刘海东、李坡、许勇为组织、领导者,刘大鹏、莫纯宇、王大为、尚虹希等人为骨干成员;徐世龙、胡广利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结构紧密,人员众多,持续时间长。十余年来,该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占用农用地、开设赌场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长期盘踞在通辽地区称霸一方,为非作恶,致使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给百姓的生活造成恐慌,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开庭前,奈曼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形成一系列协调机制,确保专项斗争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制定奈曼法院涉黑案件审理综合预案,作出详细部署,明确涉黑案件领导组、案件审理组、安全保卫押解组、后勤保障组、信息宣传组、综合协调组等各组职责分工。为确保本次庭审顺利进行,奈曼法院联合通辽中院、开鲁法院、后旗法院及奈曼旗公安局抽调了200余名干警力增强安全保障,统一调度负责羁押、安保、旁听、后勤服务等工作。


该案分别由奈曼旗法院副院长徐万富担任审判长,采取“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制合议庭进行审理,庭审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奈曼旗检察院检察长崔粼及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13人组成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41名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现场,内蒙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布和,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孙志军、刑事审判三庭庭长郭云楼、通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华,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国,奈曼旗委书记张华,旗委常委、旗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杨福兴、旗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成、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鲍春光、旗政协副主席席额日很白音,旗人大副主任王立强、旗政府副旗长、旗公安局局长张显鹏、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图以及其他单位领导、全旗各单位扫黑办主任旁听庭审。

为确保司法公正,同时邀请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告人家属、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在内的400多人旁听庭审。


编辑:赵岩

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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