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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西西〉章西西怎么?…

我为什么喜欢《我城》?

理由一:

不华丽的文字,很少用形容词,用比喻的方式描述一件事物,远比用华丽的形容词形象。句子以短为主,偶尔夹杂长句,我喜欢这种不费力的语言。语言不华丽并不代表语言枯燥,西西的文字其实是俏皮的,充满生活气息,画面感极强。主人公是刚刚从少年走入青年的男孩“阿果”,于是整本书的语言正如一位十八九岁的孩子,跳跃,青涩,好奇。

理由二:

轻描淡写。有的人文字沉重,有的人文字轻松。《我城》的文字是轻松的,无论阿果,或是他的妹妹阿发,或是他的阿姨悠悠,看到的、经历的是什么事件,读起来都是轻轻的,有一种“啊,日子就是这样过,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一天天地过”的感觉。但这种轻松在我看来并不是浮在表面的,而更像是放弃了自我执着的轻松——我只是地球上70亿人中的一个,我只是万物中的一个生命,我都算不上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于是阿果并没有太过起伏的情绪,只是一天一天地过着他的生活,观察着身边的人和事。

我喜欢故事中的一个人物,看门人阿北,他在做看门人之前是一位木匠,最喜欢做门,只用手工制作桌椅,机器时代来临,依然用自己的手做工具,说是机器做出来的桌椅没有人情味。于是师弟开工厂发了财,他沦落成看门人,依然固执地照顾着一栋房子里的几扇门,下雨了,看看门有没有变形,每一年看看门需不需要修补,心中没有抱怨,没有嫉妒,只有门,只有尽职尽责。阿北曾经有一位师弟是个诗人,人们问他为什么跑到木匠师傅这里来学做诗,他说写诗跟做木匠一样,学会做好桌椅,就学会了写诗。这位诗人也很可爱。

即使是写到游行、难民事件、抢劫、身份认同这等“大事”,《我城》的文字也是轻轻的,没有评论,只有阿果们眼中的世界,正是因为这样,我在书中读出了希望,有点像看麦兜系列电影的感觉。

理由三:

移动视点。这个说法不是我的原创,是附录何福仁《我城的一种读法》这篇文学评论中提到的,这也不算何福仁的原创,因为小说第17章中,作者化为一个叫做“胡说”的叙述者提到:“——我作了移动式叙述/——又作了一阵拼贴/胡说说……”。移动视点似乎是一种更中国的创作方式,如长卷一般,铺开叙事,“我”并不是中心,而是一个线索,观者的视点放在任何地方皆可。而拼贴暗合城市生活的碎片化,《我城》成稿于70年代,也正是拼贴大行其道的年代。不过现在读起来一点也不觉得陈旧,因为与40年前相比,生活应该是更碎了。

移动视点是《我城》抓人的地方,事情一直在发生,也像什么也没发生,反而显得更真实。小说共有18章,虽然有内在的线索,任意选一个章节读来,也不妨碍理解,任何时候放下,也不觉得可惜,下次再继续读来,依然有趣。这种写作方式有点像《红楼梦》,这也是唯一一部我认真读过的中国古典小说,内中尽是琐碎的日常生活,因而真实。只不过《我城》并没有宿命般的悲剧色彩,没有沉重感,任何时候都可以读上一章,就像你会时不时照照镜子,看看自己。

《我城》写的是香港,它有香港的烙印。但去掉其中香港独有的风土,也可以说写得是任何一个所谓现代城市,因为阿果们可以是城市中任何过着小日子的人。

文:tem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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