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公布,将从2019年4月1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那么,广州的情况如何呢?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教育局已起草了《广州市学校小卖部(商店)管理办法(修订)》,并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目前公示期已结束,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规定第二十条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在广州,记者了解到,小学基本上没有校内小卖部,但有宿位的高中、初中,不少学校设有校内小卖部,方便学生们采购生活用品。
2018年底,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广州市学校小卖部(商店)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示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办法规定,校内小卖部不得出售“五毛食品”和碳酸饮料。
办法提到,学校小卖部(商店)不得出售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不利于学校日常管理、不利于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在学校销售的商品, 如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
校方要对小卖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以方便师生为原则,明确规定小卖部(商店)的营业时间,并要求小卖部(商店)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和生活;
督促小卖部(商店)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台帐管理、档案管理、索证索票、不合格货物召回和退市、食品追溯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
要求小卖部(商店)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小卖部在学校内的商业宣传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加强对进出小卖部(商店)运货车辆的管理;定期组织人员对小卖部(商店)进行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经检查人员和经营者签字后归档;设立并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师生和家长对小卖部(商店)的监督等。
校园小卖部不得售卖以下商品:
1.未标志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
2.价格低廉、包装简陋的麻辣面制品和糖果类食品等低价零食(“五毛”食品);
3.碳酸饮料等无益学生身心健康的食品;
4.《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标签内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容器、外包装上未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
昨晚消息一出,立即冲上微博热搜,大家看法不一。
网友纷纷回忆起了自己的学生时代:
peppa:高中第二节课做完操、跑步后,去小卖部买一根烤肠,可以开心一整天
楚目动人:遥想当年,体育课踢完球,到小卖部的冰柜拿一瓶某碧,那个是真爽呀。
仙爷要渡劫:走,去小店啊,我请你(笔一扔)怀恋啊
DX-Diu竹子7012:十分钟跑去小卖部用了四分钟,吃完辣条上课了,满嘴子辣味
JoKer-澍:小卖部还是可以要的,关键是卖什么?没吃早餐课间饿了买个面包,体育课跑累了买瓶水,练习册橡皮擦……都是有需要的嘛
Xyawwwe :那年我们班就在小卖部旁边,每到上午第三节、下午第二节课最饿的时候,小卖部就开始炸鸡,那味道飘香十里,恨不得咬断手指孩子需要鸡腿!孩子需要小卖部!冬天上完课手冷脚冷,头昏脑胀,真的需要吃东西补充能量好么!
也有人认为,也应加强对校外卖的零食的管理:
温晓东:校内小卖部应该还比较好管理吧!校外的小卖部卖的那些东西都是垃圾,实在无奈无语
小A:学校里面不给开小卖部,在学校门口开,不是一样的吗?小朋友们都靠吃垃圾食品补充能量
阿紫:关键是三无小食品、小饮料危害少年儿童身体发育和健康,必须禁止!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星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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