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江苏省启东市公安局在微博上发布警情通报,警方依法查处2名煽动打砸韩系车辆的男子:
微博截图
案例链接:
2012年9月15日13时许,被告人蔡洋、寻建奎在西安市玉祥门盗取路边摩托车U型锁,打砸日系车辆,砸中车主李建利头部左侧四下,致李建利重伤并五级伤残,被砸车辆维修费7562元。最后蔡洋被判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58860.06元。同案被告人寻建奎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车辆是公民的私人财产,公民的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
爱国就是爱国,打砸就是打砸,别以为以“爱国”为借口进行煽动打砸就不办你了!
爱国需理性,抗议要依法。在所有的抗议活动中,凡危害公共安全或破坏社会秩序的,均属违法行为。对于借机煽动和参与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