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是旗帜,榜样是力量”,常言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个先进典型就能够激发一个单位乃至一个系统、行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为深入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检察之星”选树活动,郑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市检察系统开展全省“检察之星”候选人推荐评选活动,每个单位、每个部门都推荐评选干警心中的、部门认可的“检察之星”,一时间全市检察系统“群星闪耀”,为干警树立了标杆和榜样。这些推选出来的“检察之星”候选人,都有“星”一般闪耀的故事,自7月3日起,我们每周推出两位“检察之星”郑州候选人的事迹,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品味他们不一样的人生吧!
陈星,来自市院侦查监督处。
去年一年,是陈星十分难忘,更充满骄傲和自豪的一年,去年7月,获得郑州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称号。9月,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称号,并作为河南省选手之一参加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
陈星热爱侦查监督工作,在这个岗位上,他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63件,无一起错捕、漏捕,延长羁押期限案件10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件,各类申诉案件11件,纠正漏捕4人,其中2人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移送职务犯罪线索6起。他所办理的马军圣不服郑州市检察院经开区检察处不批准逮捕牛晓彬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经侦查监督,纠正了原不批准逮捕决定,并追捕犯罪嫌疑人牛晓彬幕后老板王一博。
陈星还提前介入郑州市公安局侦办的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公司商业贿赂案和海关总署缉私局专案组侦办的黄鑫、王芬等人走私普通货物案,在对黄鑫、王芬等人走私案的审查逮捕阶段,他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获得重大线索,石家庄海关缉私局根据他提供的线索,对蠡县海星皮毛制品有限公司以走私普通货物罪立案侦查,初步认定偷逃海关税款867万元,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在工作中,除办好自己手头的案子外,还主动参与重大案件的讨论,注重总结案例特征和办案经验。撰写多篇材料被市院作为汇报材料。
今后,陈星将继续努力,让青春在检察岗位上闪耀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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