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济南1月25日讯(记者 李兆辉)24日、25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决定,接受张超超辞去山东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超超同志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
张超超简历
张超超,男,1967年12月生,河南省新蔡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员。1990年6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同年进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1992年7月提前获硕士学位,1995年7月获博士学位。
1998-2000年进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学习研究。
1995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中国农科院农经所助理研究员、农经所技术经济与科技发展研究室副主任、农经所所长助理,科技开发处处长,农经所副所长。
2000年5月任日照市副市长(挂职),2002年2月任日照市副市长,2003年2月任日照市常务副市长,2003年4月任日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5年9月任山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2010年1月任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5月兼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2年8月,任山东省副省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兼任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山东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主任。
2013年3月,任山东省副省长。
2014年12月,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