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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虫神泣

岁月在年少时流失的格外快,三笔两笔就把一个孩子雕琢出少年模样。我们就这样笑着闹着长大成人。感谢母亲的正直磊落,虽然不喜欢魏无羡,除了三天两头的责骂和罚跪外,还是给了他容身之处,物质上也从未苛刻,更没有害他之心。否则莲花坞就成了“宅斗”现场。

我想,这也是父亲多年来肯包容母亲的原因,他们骨子里都有着同样英雄侠义的血,只是个人感情上不对等,一个付出爱情,一个给予亲情。没有是非对错,只有各自遗憾。

知慕少艾的年纪,他愈发出类拔萃,走到哪里,都像一束光,引人瞩目。“世家公子排行榜”上,他第四,我第五。我已经渐渐习惯他的优秀,处处都比我强,永远在我前面,而我愿意默默跟在他身后,帮他收拾一地鸡毛。因为我知道,他想向我爹我娘,还有周围所有人证明,他配得上我们对他的好。

他用明媚的笑容,强大的实力,不羁的性情,遮掩起内心旧日的伤疤和害怕失去的惶恐,成了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温暖光明,却又爱憎分明的少年豪杰。

握剑的人,须得全副武装,枕戈待旦,不可以露出软肋。日子久了,好像就会忘记,其实人生下来是有刚有柔,有情有义,有笑有泪的。跌倒了可以自己爬起来,也会渴望有一双手能扶自己起来。而他,给自己的心穿上了铠甲,哪怕为别人遍体鳞伤,也会笑着说:“我没事。”

所以,他会反复对我说:“蓝氏有双璧,我们云梦有双杰。将来你做了家主,我就做你的下属,永远扶持你,一辈子不背叛你。”我知道,他是让我放心。而我,真的很放心。

爹让我们和姐姐一起去参加蓝氏听学,虽然已经预见到他肯定会捅出篓子,甚至搞到鸡飞狗跳。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他当天晚上就和蓝氏二公子打了一架,还闹到了蓝老先生和蓝大公子面前。他把“闯祸”这个词的下限再一次刷新。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他竟好像对那个古板的蓝二公子产生了兴趣,人家根本不理他,他偏偏还要追在后面没话找话,还时不时地耍些小把戏逗人家,实打实地拿出了在云梦“扑蝴蝶”的劲头。凭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是在给蓝忘机挖一个大坑,然后等对方掉进坑里后,再好好“报仇雪恨”。(后来的事实证明,掉坑里的不只是蓝二公子,还有想啃“白菜”的猪)。

我才不像他那么没追求,我像我爹一样,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女子,岐山温氏的神医温情。她长的极美,尤其是那双江南烟雨杏花眸,通透明澈,一眼便让人沦陷。虽然她和我娘一样总是冷冷的,不苟言笑,但我就是喜欢。

没有心动的时候,我们会设想千百条对仙侣的要求,会幻想无数种相遇的场景。比起魏无羡这种顺着酒味找仙侣的白痴,我可是有很详细具体的考量,比如美女是必须滴,温柔贤惠,勤俭持家,家世清白,说话不能太多,嗓门不能太大,修为不能太高,花钱不能太狠等等,额,后面几条都是按着我娘的反面去确定的。

可一切计划都敌不过命运的安排,我就这样猝不及防地遇见,出其不意的心动,心里那颗幼小的种子,默不作声的冒出了一个芽,却搅得我心慌意乱。我不知道这株嫩芽最终会开花结果,还是月坠花折。

至于家姐,我真的很怕她会步娘的后尘,将一生都浪费在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身上。金子轩毫不掩饰对这桩婚姻的不满,把姐置于了一个异常难堪的境地。我没有魏无羡那么强烈的愤怒和反感,首先姐姐很喜欢这只“花孔雀”,这是不争的事实。其次,世家之间联姻也是普遍做法,强强联合,互惠互利,无可厚非。

每次云深不知处听学,就像大型相亲现场,年轻的世家子弟们互相打量,心中比较,或风流或下流,或明骚或暗骚,或暗送秋波,或大胆表白,一圈兜兜转转下来,总能促成那么几对。

当然,像魏无羡、聂怀桑这样整天摸鱼打鸟,喝酒玩耍的,多半被女修们嫌弃不务正业。而像泽芜君、蓝二公子这样天人之姿,不食人间烟火的,也只可远观,不可靠近。曾有胆大的女修送上心意,泽芜君非常认真地道谢和道歉,好话说了一大箩筐。而那位蓝二公子,只冷冰冰地抛下一句“不必”,转身就走,剩下女修兀自在风中凌乱。

虽然魏无羡在莲花坞迷倒了一群大姑娘小媳妇,可我知道,他看似对谁对好,但其实对谁都有距离。他把自己的心包裹的严严实实,密不透风。他不会轻易动心,可我没有想到,他一旦动心,那就是惊天动地,惊世骇俗,惊神泣鬼,惊心动魄。

第一次察觉到有点不对劲是去彩衣镇除水祟。这趟能和温情一起去,我非常高兴,但我感觉到,蓝忘机虽然还是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却对魏无羡的一举一动十分在意。联想到那个“闯祸精”之前刚把蓝二公子惹得爆了粗口,我必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仔细盯住他们两个,免得这个家伙又有什么把柄落到蓝忘机手上,再被处罚。

果不其然,晚上我们三人偷偷在精舍喝酒,却被蓝忘机抓了个正着。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关键时刻,还是大师兄挺身而出,我和聂怀桑逃出生天。可我在房间里都等到睡着了,也没人叫我过去给他“收尸”。难不成,他俩势均力敌,在互殴中全昏过去了?

直到第二天早上,戒律堂前,我才知道,不是昏过去了,是醉过去了!太惊悚了,他竟然把滴酒不沾的蓝二公子灌、醉、了!我真想劈开他的脑子看看,他到底是用什么材料做成的,总是想人所不想,能人所不能!我完全理解蓝老先生的冲天怒火,谁家的“白菜”被虫子咬了都会着急!这下,蓝忘机得恨死他了,毁人清誉啊。

可幼稚还是限制了我的想象力,我再次低估了他的能力,他和蓝忘机一起在冷泉失踪,已经将近一天一夜。所有人都在漫山遍野地寻找他们俩,家姐遇到了金子轩,而我遇见了温情。

爱是想触碰却又收回的手,虽然给温情买的梳子已经在我怀里捂得发烫,可我还是没有勇气送给她。我习惯了把自己的心意隐藏,努力去做爹娘满意的好儿子,云梦江氏合格的少主人,当我可以直抒胸意的时候,一句话却在腹腔中三起三落,最终还是怯场了,临阵脱逃回了肚子里。

当我在寒潭洞外见到缠绊在一起摔倒在地上的那两个人时,我已经异常平静了。我感觉魏无羡再做出什么惊人之举,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了,不惊人,他会死不休的。

第二次察觉到不对劲是在他俩给蓝老先生汇报完走出来后。金鸦西沉,余晖剥落,在地上拉出两道长长的影子,时不时触碰在一起,竟是那样的和谐。最重要的是,我在长廊下等了他半个时辰,他出来却只顾和蓝忘机说话,竟然没有看、见、我!

这太不正常了,他不是应该第一时间冲过来,搭着我的肩膀,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吗?难道,他喜欢上......云深不知处了吗?不想回莲花坞了吗?这个被虐狂,还没被蓝忘机收拾够吗!

气愤地与他擦肩而过,卷起一阵凉风给他自己体会。还好算他识相,从后面追了上来,衷心表达了对莲花坞的深情厚爱。回眸间,恍然瞥见蓝忘机眼中一闪而过的失落。大概是我被他气的眼花了吧,等我把这个惹是生非的家伙带走,蓝二公子肯定会拍手称快的。

放灯的时候,我又慢慢蹭到了温情旁边。她低头专心地扎着灯笼,仿佛有洪荒千年的寂寞融化在身上,让人无法靠近。人的内心不种满鲜花,就会长满杂草。我不知道她的经历和遭遇,但我真的很想让她展颜一笑,她笑起来一定很好看。怀里的梳子像正在抽条的藤蔓,戳着我的心,一会疼一会麻。我好像有点懂娘这些年的心酸了。

我第三次觉得不对劲也是在这个时候,魏无羡没有和我一起放灯,反而画了一个兔子灯笼跑过去送给蓝忘机。我猜他应该是想改善一下留给蓝二公子的恶劣印象,毕业评语上能多写两句好话吧。可也没有必要在看到蓝忘机微笑了一下之后,自己就高兴得像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吧。兄台,你的智商碎了一地啊!

果然是个没脑子的家伙,转头就和金子轩打在了一处。虽然我也很想出手教训那个自命不凡,眼高于顶的家伙,但打人还是有失风范的。这次我也没办法帮他善后了,蓝老先生一纸书信,将爹和金宗主一并请了过来。

有些事情,做与不做都会让人难受。就像姐姐和金子轩的婚约,解除和不解除,姐姐都会伤心。可成年人的世界里,只能权衡利弊。

我第四次觉得不对劲是在我们要离开云深不知处时,他吵吵着要去和蓝忘机道别。那么多世家子弟他都不提,却非要去找那个讨厌死他的蓝二公子。这人真是一点自知自明都没有,他走了,蓝二公子肯定开心的不得了,只怕江湖一别,再不相见才好呢。

好吧,我承认,他再次碎了我的三观,这货竟然留书一封“夜猎去也”,下山去追蓝忘机了。他是不被蓝二公子打伤打残打死,誓不罢休吗?魏无羡,你这个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很多年后,我才知道,傻的那个人,自始至终,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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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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