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好兄弟就有福同享,小顾,你看你女朋友现在喝多了,我们来场换Q游戏怎么样?反正她也不知道,如果期间她醒了,你就劝劝……”,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一起趁女被害人醉酒之际“玩换Q游戏”的案件。
(案例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一:案件基本情况
黄某今年31岁,是江苏人,他在无锡经营一家手机店,他有一个朋友叫顾某,今年26岁。平日里二人关系不错,或许都有宁为兄弟二肋插刀的情义,否则黄、顾二人也做不出这事儿,不是有句话:宁要兄弟,不要媳妇嘛。
2021年5月30日晚,黄某与顾某两哥们相约一起吃夜宵,作为小老弟的顾某就将自己的女朋友小花带在身边,或许黄某一看小花,觉得还挺漂亮,心生喜欢。当晚他们二男一女就推杯换盏,女人的酒量在二个男人的面前算是毛毛雨。
酒过三巡,顾某的女朋友小花就已经醉了。之后顾某带着小花回到住处,而黄某也跟着一起去了顾某住处。在顾某的住处,小花因为醉酒已经睡着了,此时黄某跟顾某提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为了寻求刺激,黄某对顾某说,他们可以参照网络上的“换Q游戏”耍耍,而顾某当场表示同意,于是二人就商定,就在小花睡觉的床间里,由黄某与熟睡的小花发生X关系,如果小花半途醒了,就由顾某劝解,防卫发生意外。
此后,大约在凌晨1点钟,黄某进入小花房间,并欲与其发生X关系,结果一顿操作后正欲进入正题小花醒了,在小花的反抗下中断。或许是顾某没有安慰好小花,小花最终选择报警。
二、如何看黄某的行为?
2021年5月31日黄某与顾某被无锡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逮捕,二人涉嫌强奸罪。经侦查证据如下:
1、案发后,在黄某阴*(下体)拭子检出的STR分型,与小花口腔样本在D8S1179等15个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为3.19x1019。虽然看不懂这些专业的词语,但是大家应该基本上知道这代表了什么吧。
2、警察到达报警现场后,黄某与顾某也对“换Q游戏”的过程进行了供述。根据起诉书的内容,只有顾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而黄某并不在其列,说明黄某在案件的办理中,其此事并未认罪认罚。
3、另外还有小花的陈述等其他证据证实;由于小花中途醒了,所以黄某强奸并未得逞,也就是说应该是强奸未遂。
4、黄某的亲属代为赔偿小花人民币56000元,小花对黄某表示谅解。
该案侦查结束之后移送至检察院,检察院认为:黄某、顾某经合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应该以强奸罪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
三、顾某是小花的男友,他当时没有与小花发生X关系,为何他也涉嫌强奸?
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小花的男友顾某也在起诉之列,而当晚小花的男友顾某并未趁小花醉酒与其发生X关系,为何顾某也涉嫌强奸呢?
在检察院的起诉中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的内容: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也就是说,在该起案件中,黄某具体实施了强奸行为,虽然是未遂,但是顾某却被认为是黄某强奸小花的共犯,这是因为:
1、小顾作为小花的男友,小花在醉酒的情况下被小顾带到其住处,小顾有责任,也有义务去照顾她,保护她的人身安全,权利不受侵犯;
2、黄某提出“换Q游戏”时小花已经醉酒完全对此事不知情,故黄某侵犯的是小花的X自由权利,并且是趁小花醉酒熟睡之时,故构成强奸罪;
3、在黄某强奸小花的行为上,顾某有共同的故意,两人彼此联系、互相配合,顾某的应允与黄某实施强奸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因此顾某被认为是黄某涉嫌强奸罪的共同犯罪人,这一点是正确的。
四、“换Q游戏”都是强奸吗?
在上述的案例中,黄某与顾某因为玩所谓的“换Q游戏”而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换Q”就一定是强奸吗?
其实并非如何,先让我们来看一看何为强奸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根据法律的规定,看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要看三个要素:
1、有与他人发生X行为的犯罪故意;
2、被害人一定是女性且违背女性的意愿,也就是说女性不同意;
3、要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这种手段有暴力也有非暴力的;
其实说这么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违背妇女意愿”这6个字,也就是说如果妇女同意了就不是强奸,不同意就是强奸,在此不过多扩展。而像黄某性侵小花的行为只是得到了顾某的同意,但违背了小花的意愿,所以黄某构成强奸罪,作为共犯的顾某也构成。
但如果在“换Q游戏”中,作为女性同意该行为,那很可能涉嫌的是聚众淫乱罪。
何为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说到“换Q游戏”,相信大家还记得2010年南京秦淮区法院审理“换Q游戏”案
该案案发于2009年8月17日,系公安部门在对某酒店突袭检查时发现该案。据侦查发现,该案共涉及南京工业大学的副教授马晓海等22人,其中女性8人,男性14人。教授马晓海组织或参加“换妻”活动18次,在他家就有14次,这22人中真正是夫妻的只有两对。
在该案发生后,犯罪嫌疑人马晓海称自己是在进行健康性知识宣传,并非聚众淫乱,并组成一个强大的律师团来辩护该案,不过最终该案依据以聚众淫乱罪进行判罚。
写在最后:说到性侵,有一个流行唱作男歌手叫陈佳喆,他曾写过这样一首歌,名为《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这首歌里面有这样二句歌词:想用一打啤酒把你灌醉……直到有一天你会发现,女人不醉男人怎么会有机会!所以最后希望女性朋友们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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