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攀登画梦想着5月24日电(刘德华/通讯员吴锦辉)的梦想和杀人,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也很难相互联系,但这实际上发生在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检察院处理的故意杀人案件中。
5月24日,米易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安某某(未成年人)有期徒刑3年。安某某曾学习、表现良好,其父不幸遭遇车祸去世后,安某某倍感伤怀,后因喝酒、打架违反校规校纪自动退学在家。2015年7月18日16时许,安某某酒后借宿亲戚家,梦到已去世的父亲托梦一个人很孤独,需要其陪伴,便产生了杀人偿命后陪伴父亲的想法。随后,安某某出门寻找作案目标。行至被害人刘某某家时,安某某发现大门未锁便自行进入,听到有人说话后,在堂屋楼梯旁拿了一根木棍来到二楼阁楼,发现刘某某背对自己蹲在地上,遂产生用木棍打死刘某某的想法,并以木棍多次击打其头部致使流血。刘某某起身将安某某控制后报警,安某某被民警抓获。经鉴定,刘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本案中,安某某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米易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规定,充分保障安某某合法权益,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讯问时依法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米易检察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结合安某某身心特点、通过细致交流,充分参考社会调查情况,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搜集、完善相关证据。该院综合全案事实和证据,认为安某某主观上具有杀人故意,客观上持木棒多次打击被害人头部致其受伤,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