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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化球员条件】足协官方确认归化新政:入籍球员算内援,但须满足两硬性条件

北京时间12月31日,中国足协官方公布了2020年联赛新政,其中最为惹人关注的归化新政也尘埃落定。根据足协发布公告显示: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和注册。

但在归化政策方面,足协明确说明道:“关于入籍球员身份,明确了只有为国家队正式比赛参赛资格,入籍满五年,将以内援算,否则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但是占用外援报名名额。”

日前,中国足协颁发了新政,但是关于归化入籍球员的“身份”却没有明确“说明”。由于足协方面未给予明确说明,所以很多俱乐部在相关操作方面,均非常谨慎。同时,关于入籍球员“身份”的猜测与传闻,亦是在坊间流传,各种版本更是应接不暇。

或许是为了让各中超、中甲俱乐部能够安安心心跨年。时至北京时间12月31日,中国足协傍晚时分发布联赛新政公告,对于外界最为关心的一系列问题给予说明。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点,自然是关于入籍球员“身份”的定义。如今,足协明确说明:“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和注册。”

此消息一传出,坊间纷纷认为恒大将成为最大受益者。众所周知,广州恒大汇聚了包括艾克森、高拉特、阿兰等在内的多名入籍球员。如若上述入籍球员均按照国内球员注册,那么恒大的阵容厚度,将令人更加羡慕。

足协官方公告:

关于2020赛季中超、中甲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会员协会、俱乐部:

为保证2020赛季中超、中甲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足球字(2015)64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赛季中国足协中超、中甲俱乐部球员转会注册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内球员转会注册

(一)办理时间

冬季转会窗口:2020年1月1日至2月28日夏季转会窗口:2020年7月1日至7月31日(二)转入名额

各中超、中甲俱乐部在两个转会窗口中,累计可新转入无年龄限制的球员不超过5名,转入21岁及以下球员(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占前述名额。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亦不占前款规定的可转入国内球员名额:

1.国内球员转入时虽已年满21周岁,但该球员在21周岁前曾在该转入俱乐部注册的;

2.国内球员从其他国际足联会员协会转会回国内,该球员曾在该转入俱乐部注册的;

3.转入俱乐部根据《关于修订〈中国足协关于调整青少年球员转会与培训补偿标准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足球字(2019)46号)及相关文件曾享有对转入球员首签权的。

(三)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的转会与注册参照《中国足协关于港澳特区和台湾地区球员参加2018年职业联奏有关规定的通知》(足球字(2018)36号)的有关手续办理。

(四)入籍球员按照国内球员身份进行转会与注册。

(五)办理国内球员转会手续时,应在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上提交下列材料: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球员同意转会确认书、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转会费付款凭证等。

二、涉外球员转会注册

(一)办理时间:与国内球员转会注册办理时间相同。

(二)办理涉外球员转会均须通过国际足联国际转会匹配系统(ITMS)进行操作;外藉球员在国内俱乐部间的转会参照国内职业球员转会的有关手续办理。

(三)只有中超、中甲俱乐部具备引进外籍球员的资格。

(四)外籍球员注册名额

1.在冬季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箱球员数量不得超过6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藉球员数量不得超过3名。

2.在冬季、夏季两个转会窗口中,各中超俱乐部可注册的外籍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7名;各中甲俱乐部可注册的外薪球员数量累计不得超过4名。

(五)办理涉外转会手续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办理国际转会证明申请表、转会协议或与原俱乐部合同到期证明、球员或俱乐部与代理人的代理协议或无代理人声明、球员与新俱乐部签订的工作合同、转会费付款凭证等。

三、相关要求

(一)所有球员的国内转会与注册手续均须通过中国足协信息化平台进行办理,暂停提交相关纸质材料。请各中超、中甲俱乐部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二)在转会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中国足协将依据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有关协会、俱乐部和人员进行处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足协随即发布新公告又对限薪、归化球员政策进行说明。其中在限薪方面,足协可谓重拳出击,国内球员税前总额不超1000万人民币,外籍球员税后不得超过300万欧,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等。

至于在归化政策方面,足协说明道:“关于入籍球员身份,明确了只有为国家队正式比赛参赛资格,入籍满五年,将以内援算,否则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但是占用外援报名名额。”

各职业联赛俱乐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发展改革总体方案》,促进各级职业联赛健康可持续发展,学习国际先进经验,细化职业联赛相关政策,提升职业联赛管理能力和竞技水平,中国足球协会在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的基础上,对2020赛季职业联赛相关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入籍球员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入籍球员,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和报名:

  1.球员本人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2.球员的生物学父亲或生物学母亲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3.球员的生物学(外)祖父或生物学(外)祖母出生在中国足球协会管辖区域。

  (二)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

  参照亚足联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入籍球员,每中超俱乐部最多可按照国内球员报名1人,超过1人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中甲、中乙俱乐部无该类球员注册和报名名额。

  1.入籍满五年;

  2.具备国家队正式比赛资格。

  (三)若入籍球员不符合条件(一)、(二),以国内球员身份进行注册,但占用外援报名名额。

  (四)同一赛季,同一入籍球员注册及报名身份不得进行变更。

  二、球员薪资

  (一)国内球员

  1.中超联赛国内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入选国家队的球员在此基础上浮20%,即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国家队球员以当年世界杯、亚洲杯及世界杯预选赛、亚洲杯预选赛的每场最终报名名单为准;

  3.球员与俱乐部以外第三方签署的所有商业合同,需经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认定,流程包括:

  (1)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进行商业代言合同备案;

  (2)球员或俱乐部需向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提供证明,证明商业合同与俱乐部或所代言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授权机构成立专项委员会判定商业合同费用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该合同金额将被计入球员薪酬总额。

  4.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二)外籍球员

  1.新签(2020年1月1日之后签订)外籍球员薪酬不得超过税后300万欧元,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三)U21球员

  1.中超、中甲、中乙联赛U21球员与俱乐部新签署(2019年11月20日之后签订)的所有薪酬合同每年税前总额不得超过30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签字费、肖像权、房产、车辆、股票、债券等;

  2.中超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900分钟;中甲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1800分钟;中乙联赛及足协杯累计出场时间超过2700分钟的U21球员,可解除U21球员职业合同税前年薪不超过30万人民币的限制(各级别联赛球员出场时间可按比例折算:1:2:3);

  3.该薪酬标准不包含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2019-2021)中规定的奖金。

  三、引援调节费

  国内球员及外籍球员转会引援调节费费用标准保持不变,调节费征收由全额收取改为差额收取(即只对转会费超出标准部分征收调节税)。

  四、联赛报名

  (一)中超报名人数18-30人,其中外援至多5人,首签权U21球员至少3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0人;

  (二)中甲报名人数18-30人,其中外援至多3人,首签权U21球员至少2人,全年累计不得超过40人;

  (三)中乙报名人数18-27人,其中U21球员至少5人,全年累计不超过32人;

  (四)2020赛季,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可以在每轮联赛18人大名单中,报名1-2名与俱乐部签署职业合同但未报名中超、中甲、中乙联赛的U21球员。

  五、外援政策

  (一)2020赛季中超联赛的外援政策调整为“上4、报5、注6、累计7”,即每家俱乐部外籍球员注册人数最多6人,报名名单中最多5人,每轮比赛18人报名名单中最多5人,每场比赛同时上场最多4人,全年累计注册7人;

  (二)2020赛季中甲联赛的外援政策调整为“上2、报3、注4、累计4”,即每家俱乐部外籍球员注册人数最多4人,报名名单中最多3人,每轮比赛18人报名名单中最多3人,每场比赛同时上场最多2人,全年累计注册4人。

  六、U23、U21上场政策

  (一)中超、中甲联赛每队每场比赛至少保持1名U23球员在场上;

  (二)中乙联赛每队每场比赛至少保持1名U21球员在场上;

  (三)中超、中甲俱乐部一线队报名球员中,入选国家队、U23 国家队名单的 U23 球员,在球员集训和比赛期间,球员所属俱乐部可享受 U23 减免政策。

  七、U21转会限制

  (一)保留5个无年龄段限制球员名额,放开U21球员转会的人数限制;

  (二)俱乐部转出球员再次转回该俱乐部时,以下三种球员不占用5人转会名额:

  1.转会到国际足联其他会员协会注册俱乐部的球员;

  2.本俱乐部 U21 转出球员;

  3.本俱乐部拥有过首签权的球员。

  八、预备队联赛

  (一)中超预备队联赛赛制不作调整。俱乐部注册但未报名参加中超联赛的外援可以参加预备队比赛;

  (二)中甲预备队联赛取消,成立赛会制的中超、中甲、中乙 U23 联赛。中超、中乙俱乐部自愿报名参加,中甲俱乐部必须参加。U23 联赛参赛球队,每场比赛 23 岁及以上球员最多上场 3 人,出场的 23 岁以上球员必须在一线队报名。U23 联赛参赛球队,每队允许报名最多 5 名 17 岁-19 岁球员。符合年龄及出场要求的一线队球员可随时参加U23 联赛。

  九、政策监管

  中国足协将会同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国外专家及俱乐部代表共同制定后续监管办法及实施细则,于赛季开始前另行发布。

  十、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可恢复球员个人工作合同签署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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