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高考报名申报时间为7月6日至7月10日12点。考生必须按照《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招生计划填写志愿。
未经市中招办公布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非官方渠道获取的招生计划、资料及信息,不能作为考生填报志愿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在志愿填报期间,招生学校将向考生提供形式多样的招生宣传咨询服务,方便考生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情况,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一、网上咨询会
7月6日9:00—16:00将举行“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网上咨询会”。
考生可按以下步骤进入网上咨询会现场:
1.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PC端用户点击“电脑访问地址”,手机端用户点击“手机访问地址”,可分别通过电脑和手机进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咨询平台。
2.进入网上咨询平台后,点击需要咨询的学校名称,进入该学校的咨询页面。
3.进入学校咨询页面后,考生可浏览学校已回答的热点问题;考生也可填写咨询标题及咨询内容,向招生学校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4.招生学校的咨询人员将根据问题给出答复。该问题答复后,将显示在该学校的咨询页面上。
二、招生学校咨询
考生及家长可通过《2021年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考指南》公布的招生学校电话咨询相关事项,同时也可前去有关学校进行现场咨询。
各招生学校现场咨询活动要落实好有关防疫要求,尽量选取开阔的露天环境举办现场咨询活动,并做好咨询场地的全面消毒。咨询活动期间,所有入场人员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天津健康码“绿码”进入。各招生学校须对入场人员进行限流,保持场内人员安全距离,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
提示考生及家长要留意并遵守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是否需要网上预约等。提前做好安排,佩戴好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
三、市、区招办咨询
市中招办及全市各区中招办还将开通咨询电话,为考生提供中招政策和办法的咨询服务。具体电话如下:
天津市招委进一步规范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
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中考志愿指导和招生咨询行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提出了明确要求:
中考考试成绩公布后:
各中学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张贴、播放关于考试成绩、“状元”、高分考生的条幅、宣传板、视频等宣传材料;
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关于中考成绩的宣传信息;
不得进行学校升学率评比;
不得炒作“中考状元”“中考录取率”“高分考生”等。
志愿填报和招生咨询期间:
各区、各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新生高额奖学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不得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预录取协议”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学校志愿;
不得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备案的招生章程或者进行虚假招生宣传;
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不得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考生推荐材料、证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事实或故意隐瞒事实。
不得向培训学校等社会机构,出售或非法提供考生信息,误导考生购买“志愿卡”或进行高价志愿咨询。
填报志愿期间,市中招办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23769162(工作日8:30-12:00;14:00-17:00),23769000(其他时间)。
记者 | 赵征
来源|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来源: 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