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张吃鱼执导,沈腾、马丽主演的科幻喜剧片《独行月球》正在火热上映中。上映三天即蝉联单日票房冠军、排片冠军、场次冠军,包揽了周末大盘的九成票房,直接带动了暑期档势头最强的一波观影热潮。
不过,正当网友们争相参与#独行月球50亿概率多大#的竞猜热潮时,《独行月球》片方却突然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停止对相关影院提供《独行月球》密钥。发生什么了?
4天票房即超12亿引发网民大猜想
多地影院存偷漏瞒报行为被停供密钥
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独行月球》点映票房破亿、首映票房3亿元,上映三天票房即破10亿,成为中国影史第98部十亿票房影片。截至8月2日16时35分,影片《独行月球》票房突破12亿元。
看过的网友争相留言“沈腾贡献了最富层次的一次表演”“高水准”“很能值回票价”……还没有看的网友也跃跃欲试“晚上下班马上去看”“明天去见腾哥丽姐”“光想到人类唯一的幸存者是沈腾就感觉很好笑”……
正当大家争相参与#独行月球50亿概率多大#竞猜热潮时,7 月 30 日,电影《独行月球》通过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停止对相关影院提供《独行月球》密钥。
声明指出,经查证,浙江、新疆、上海、山西四地的七家影院存在偷漏瞒报等违规行为。为切实维护影片出品方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对该七家影院暂停提供《独行月球》第二阶段及之后的密钥,其违规事宜会上报电影主管部门做后续处理,并将停止与其一切发行放映合作,并保留追诉补偿的权利。同时,片方也表示会对偷漏瞒报等违规行为的监察工作加大力度。
7月31日,8月1日电影《独行月球》又连续公布新增停止提供秘钥的影院名单。目前共涉及浙江、上海、山西、广东、安徽、辽宁、湖南、新疆等地16家影院。
@电影独行月球 还专门制作海报,呼吁“保护版权,拒绝盗摄,文明观影”。
网友:“为了芝麻丢西瓜”理智吗?
专家:对盗摄行为说“不”才能保障更大利益
对此,多数网友表示“支持维权!”“抵制违规行为,抵制盗摄!”不过,也有部分网友留言,“放着几亿的宣发不搞,盯着这十几万的苦哈哈,关不关心长线了”
显然,后者认为独行月球此时不趁着绝好的势头搞宣发,而盯着影院维权,让很多网友感觉是一种“为了芝麻而丢西瓜”的做法,是“不理智的”。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北京理工大学副教授杨华权不予认可。杨华权告诉法治网研究院,盗摄对影视创作行业来说,是非常中伤的一件事情。首先,影视作品著作权依法归属片方,盗摄影视作品并传播上网,直接侵害了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通过盗摄将影视作品传播上网,让人们不用花电影票的钱就能及时观影,将极大影响电影的票房成绩,直接损害片方的利益。无论对于《独行月球》的片方还是整个影视行业,都是伤害很大的。所以,《独行月球》坚决对盗摄行为说“不”,才是保障自身更大利益的做法。
而影院承担影片放映的重要一环,是影片面向大众收获利益和口碑的关键窗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明确要求,严禁各电影放映单位虚报瞒报销售收入、制造虚假交易;加强放映期间的巡场管理,严防盗录盗播;严格遵守并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行业约定,禁止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市场。否则,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以及高达五十万元或者违法所得五倍的罚款,甚至还有被吊销许可证的风险。
因此,针对盗摄及影院虚报瞒报之类弄虚作假的行为,北京市盈科中国区董事会副主任,盈科全国公益委主任,盈科全国刑民交叉专委会副主任王明芝认为,无论从维护法律权威的角度,还是保障影视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都应当予以震慑。“影院有法定的义务,也有约定的义务来积极预防和及时防止盗摄行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甚至侵权责任。”
事实上,早在2021年2月-3月,中宣部版权管理局、中宣部电影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联合部署就曾开展打击院线电影盗录传播集中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65万余人次,检查影院、点播影院等场所1.18万家次,巡查网站(App)2682家次,查办涉院线电影侵权盗版重点案件39件,关闭侵权网站(公众号)45个。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营商环境新进展报告(2020)》新闻发布会上,也对进一步加大对影院偷拍盗录的打击力度作出强调,表示要对权利人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盗录传播院线电影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营造尊重版权、尊重创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电影产业繁荣健康发展。
“电影未拍,商标先行”
第一批“独行月球”商标已成功注册
法治网研究院同时还注意到,企查查APP显示,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曾于2021年5月申请注册多枚“独行月球MOON MAN”商标,范围涉及到珠宝钟表、科学仪器、通讯服务、健身器材、服装鞋帽等,但均遭驳回。
不过,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则显示,早在2020年10月16日,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就提交了第一批“独行月球”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第9/14/16/18等10个不同的类别上。而电影《独行月球》是于2020年12月7日发布概念海报,2021年4月28日,电影宣布杀青。截至目前,第一批“独行月球”商标皆已成功注册。这波“电影未拍,商标先行”的提前布局操作,也成为独行月球的话题热点。
据了解,这种“商标先行”的做法如今已经不是一件新鲜事儿。据了解,《你好,李焕英》《八佰》《唐宫夜宴》等作品,均提前进行了商标布局。如2017年出品的《琅琊榜之风起长林》,就于2016年11月获得备案公示,当月片方就申请了“琅琊榜之风起长林”商标。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的体现”;也有人认为,这也是“无奈之举”。
在王明芝看来,对于影视作品而言,提前做好影视作品名称的商标的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布局有着重要意义。她说,商标是所有企业的重要产权资产之一,在影视领域也不例外。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具有后续衍生周边商业价值非常高,作品名称等很容易成为商标抢注的对象。一旦被他人抢注,品牌IP自身的权利将很难获得保护。如《流浪地球》《人生大事》《功夫熊猫》《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战狼》《长津湖》等一些热门的影视综艺作品,都曾遭遇过名称被抢注的问题。所以,“提早完成相关知产的商标注册工作非常必要”。
“但是,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杨华权指出,当下商标注册呈现一种过度现象,很多的商标注册申请并非出于“使用目的”,甚至超出“防御”目的,恨不得将一个商标在衣食住行所有类别上都进行注册,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缺乏真实使用意图。商标法允许基于防御目的进行“预先适量申请商标”,但是,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批量申请”“圈占资源”等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属于不正当占用商标资源,和“傍名牌”“蹭热度”之类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都属于商标恶意注册行为,为我国商标法之打击对象。“商标注册的根本目的还是为使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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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兆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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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