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像是三姑的照片,三姑开口要转钱订机票,赤水市一名受害人没有犹豫,给“三姑”汇去了2万余元。日前,赤水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诈骗案,被告人卓某因网络诈骗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
赤水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9月,26岁的广西籍男子卓某,用购买的QQ号,搜索个人资料显示在外国的女性,并添加为好友,进入其QQ空间,盗取她们的照片作为微信头像,然后通过在其空间里找到的点赞、评论的QQ号码,随机添加好友。
在作案过程中,卓某发现一名受害人曾某,与其添加的一名QQ好友系亲戚关系,曾某称该QQ好友为三姑。于是,卓某下载了该好友头像,冒充曾某三姑,实施诈骗。
在作案过程中,卓某以三姑的身份告诉曾某,称自己在海外要回来一趟,但因订机票的网站不收外币,需要曾某代为订票,随后,卓某还用制图软件制作的虚假汇票发给曾某。
曾某说,他见对方头像是三姑的照片,又有对方发来的汇票为证,于是相信对方确实是三姑,并先后两次给三姑转去了20400元的机票款。
后来,卓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冒充另一名受害人在台湾的“妹妹”,诈骗另一名受害人21200元。
今年2月23日,卓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赤水市警方抓获。日前,赤水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卓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00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