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学印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总喜欢用粉红色的枫叶做书签,把它精心地夹在书中,既可陪伴我享受温馨的读书气氛,又能点燃我如诗如歌的读书人生。
我喜欢用粉红色的枫叶做书签,那是孩提时家境困难的使然。那会儿也格外喜欢花花绿绿的彩色书签,但手头拘谨,家里经济状况更是捉襟见肘,时有米粮断炊的窘状,所以,对那些各色各样的精致小书签只能是看上几眼,暗暗地在心里喜欢,根本没有向家里提出这一过于奢侈的要求。好在那会儿我家的北窗户下载有两棵枝繁叶茂的枫香树,每年秋季一到,整个树叶都变成一片纯红色、橘红色、金红色,不仅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而且也成了我时常用于夹放书中最耀眼的自制书签。有时我在读到或看到可吟可咏的诗词名句时,就把它写在枫叶上,那种自我陶醉的心情很能引发我对读书的乐趣,增强对书籍的吸引力。
记得上小学时,班级里有几个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同学,曾几次拿着从商店买来的书签与我交换,喜欢我那些夹放在书中既大方又别致的书签,所以我的自制书签常被同学洗劫一空。上山下乡那几年,我又从山上捡回不少红枫叶,把它夹放在与书相依为命的“大部头”著作中,这种自娱自乐的读书习惯,让我一直坚持到返城当上了新闻记者,干上电视媒体这一行。当时我上班的电视台大楼就坐落在依山傍水的枫树林边,推开窗户就能看见秋风中沙沙作响的红枫叶,一年四季,枫叶的赤橙黄绿青蓝紫的变化尽收眼底,闲暇之余采摘几枚也是常有的事。正是有了自制的粉红色书签,我收集珍藏的书籍中才没有一本被折起书角的,所看过的书籍里或一枚或多枚的都夹放着这种特制的书签。
我总以为读书的人首先要有爱书的习惯,随便得把书不合上就往床上或书桌上一放,或随手在看过的书页上折起一角都是不良的读书习惯,也是对书籍的一种损坏和对价值的消耗,更是对书籍这种伟大的精神产品的一种亵渎。
这几年,随着年龄的递进我已人到老年,但对读书与人生的道理却愈发强烈,可以说,书籍已成了我延长生命的营养液,是有书可读的日子支撑起我阳光灿烂的每一天。每当我从高高的书架上抽出一本书来,看到里面那一枚枚粉红色的书签,我都仿佛能寻觅到自己昨天曾经跋涉走过的影子,感知到一种时光的召唤和人生的觉醒。可以说,一枚枚粉红色的书签,就是我红色的生命之旅,也是我走过沼泽,穿过泥泞,勤奋攀登,奔向美好的历史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