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银川新闻网】
5月9日,记者从银川市机动车辆管理所了解到,自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中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银川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办理了第一笔异地变更车身颜色业务。
“我的车辆户籍地属‘冀’,想变更车身颜色。”一位车主因不能赶回河北,特别向车管所工作人员电话咨询是否可以在银川市车管所办理变更车身颜色业务。接到这位车主的咨询后,车管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根据公安部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告知该位车主可以在“交管12123”上电子委托办理变更登记,车主听后连声道谢:“现在简直太方便了!”
随后,该车主来到车管所查验中心查验车辆,在德胜车管所业务大厅通过电子委托的方式顺利办理了银川市第一笔异地变更业务。
据银川市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实施后,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查验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将机动车查验电子资料转递至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按规定复核并核发行驶证。
据了解,自新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实施后,银川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多次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6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等重点内容,并针对公安部下发《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五类登记重点变化内容、新修改的登记规范做重点解读和分析。在面对广大市民咨询和办理业务时,可以更好地运用新部令、新措施等各项内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整体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
记者 寇莉苹
【责任编辑:张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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