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古时亦被写作“篴”。当时只有五孔,后增为六孔。
笛是我国最古老的乐器,多用于独奏、合奏和歌唱的伴奏,在民间乐队中,常位于领奏的地位。任何事物都是从简单开始,然后向复杂发展。乐器的形成必然与社会生活有关,它们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在原始社会,我们的祖先靠野兽的肉为主要食物,在吃肉吸髓的日常生活中,发现了骨头管子能发出好听的声音,于是就发明了骨制笛子。
《圣门乐志》记载笛的音律谱是“在头底孔及穿绳眼黄钟也。”这是“黄钟”律之笛谱,其声字、工尺、宫商、律吕音序如下:六孔尽闭微气轻嘘,则“合”字应。自右头起,放第一孔为“太簇律”,俯唇轻吹则“合”字应;重吹则“清太簇律”,以“五”字应。放第二孔为“姑洗律”,以“一”字应。放第三孔为“仲吕律”,以“上”字应。放第四孔为“林钟律”,以“尺”字应。放第五孔为“南吕律”,以“工”字应。放第六孔为“应钟律”,以“凡”字应;重吹则“清黄钟律”,以“之”字应。
笛的演奏要求是严守雅颂之法,即以律吕、工尺相协之法,不可用俗乐吹法,也即不允许超越所谓“止取悦耳导淫,与律吕相去远矣”之规。孔庙礼乐中的龙笛编制,素来不少于洞箫,其缘就在于竹笛音色富有穿透力,明亮甜美,清爽动人,因此,古人视笛音为竹器中之雅声。
篪(chí),又写作“竾”,单管横吹乐器,与横笛相似。不同的是,篪的两端封闭,音色深沉凝重,适于表现悲哀幽怨的情绪。《尔雅·释乐》:“大篪谓之沂。”沂,就是悲的意思。《释名》也说:“篪,啼也,声如婴儿啼。”
篪器应用历史大约在三千年以上,它应当是中国竹笛的前身。即使在竹笛进入了广为流传的唐宋时期,篪器也依然是以其特殊的风韵在传统乐舞中沿用不衰。尤其是祭祀乐舞,一直沿袭到20世纪中叶。
孔庙所用古篪与近年的出土古篪大体相同。按春仲和秋仲祭祀各用一调,篪与箫笛一样,备有“股姑洗篪”和“仲吕篪”各一管。其形制是:“断竹为之……出音孔末有底,窍其中吹孔,上留竹节以闭音,间缠以丝,髹朱绘云龙,出音孔垂五条旒苏。”(《文庙祀典考》)篪身长一尺四寸八,共设八孔。其吹口在右,并略为突出为管面。底一孔,五孔向外,一孔向内,又有二小孔穿绳,合乐时用左手挽其绳而吹之,无膜孔。
《圣门乐志》对篪律和吹法记载得颇为清晰:
如吹笛法,用左手名指挽其绳,横而左偏。其吹口在右手管而上,较他孔稍大。左尾上有穿绳二,小孔为黄钟、清太二律,六孔具闭。调气轻吹,则“合”字应,重吹则“五”字应。当尾有一底孔,为太簇律,以“四”字应。凡吹“四”字,只开此孔,余皆闭。左端第一孔为姑洗律,以“一”字应;凡吹“一”字,此孔与底孔具开,余具闭。第二孔为中律吕,以“上”字应;凡吹“上”字,此孔与下一孔底一孔具开,余具闭。第三孔为林仲律,以“尺”字应;凡吹“尺”字,此孔与下二孔底一孔具开,余具闭。第四孔为南吕律,以“工”字应;凡吹“工”字,此孔与下三孔底一孔具开,余具闭。后一孔为应钟律,轻吹则“凡”字应;又为清黄律,重吹则“六”字应;凡吹“六”字止开此孔,余具闭。八器之中,惟篪筩大而内润,吹之甚难,只宜微气轻取,与埙相合,以和众乐。旧谱呼底孔开为阳,尾闭为阴,尾谱多不同,当以此为法也。
篪的音色浑厚轻柔,谐悦和中,尤宜轻吹,其韵不凡。最宜与陶埙合奏,两者相和默契,似有殊韵不尽之趣。正如《诗经·何人斯》曰:“伯氏吹埙,仲氏吹篪。”这里提到的“伯氏”指的是大哥,“仲氏”指的是二哥,歌诗反映的是埙、篪两者音韵谐悦,恰似兄弟,情同手足。
选自济宁历史文化丛书《祭孔礼乐》:孔德平 彭庆涛 孟继新
编辑:张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