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绥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为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信用机制建设,现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决定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对公告案件的被执行人下落提供者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2021)陕0826执874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王振振,男,1986年12月24日生,汉族,陕西省吴堡县人,住宋家川镇前王家山村66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3019861224****。
(2021)陕0826执666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曹飞,男,1983年03月29出生,汉族,陕西省米脂县人,住文化路13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2819830329****。
(2021)陕0826执恢243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王金华,男,1989年10月3日出生,汉族,陕西省绥德县人,住绥德县满堂川镇铺合沟村2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2719891003****。
(2021)陕0826执702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宋利发,男,1991年4月6日出生,汉族,陕西省吴堡县宋家川镇辛庄村人,住本村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3019910406****。
(2021)陕0826执1083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
被执行人:贺占红,男,1978年12月21日生,汉族,陕西省绥德县人,住绥德县名州镇裴家峁村一组3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2719781221****。
(2018)陕0826执恢66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贺海玲,女,1967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 陕西省绥德县人,住名州镇李家巷4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2719671219****。
(2021)陕0826执875号案件被执行人名单及相关信息。
被执行人:刘永飞,男,1982年3月29日生,汉族,陕西省绥德县人,住绥德县四十铺镇谢家沟村7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272719820329****。
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由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将按照每人1000元作为奖金(以最先举报并经查实为准)。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912-5616025(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法院登记有关信息。
本院安排专人负责举报人的工作,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杜绝打击报复。
悬赏金额领取方式:
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使本院找到上述被执行人并实际控制后三日内,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8日。
本悬赏令,解释权归绥德县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