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入口一开放,广大山东省考生就遇到了不少考试政策方面的问题,除了可以咨询我们的服务人员,关注我们山东中公教育的官方微信号(offcnsd),小编会定期把我们工作人员搜集来的问题进行汇总解答下。因为最终解释权归招考部门的工作人员,所以如果您的问题过于个例,强 烈建议您先直接联系招考单位看看有无明确答复。本文就从往年经验来说下,应届生在报名时, 该如何填写工作单位和工作学习经历。
一、如何填写工作学习经历
考生要在“学习和工作简历” 栏目,如实填写自读高中或中专、技校以来至今的学习工作情 况,时间上不能有间断。
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届毕业生
(1)*年*月至*年*月, *市*县(市区)*高中学生
(2)*年*月至今,*大学(学院)*院系*专业学生
(二)派遣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1)*年*月至*年*月, *市*县(市区)*高中学生
(2)*年*月至今,*大学(学院)*院系*专业学生
(如有待业期间,则在相应时间段内注明待业)
二、如何填写工作单位
(一)有无签订就业协议书
在公务员报考时虽然只签订了就业协议,还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但是在整个公务员招录过 程中,从报名到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需要很长时间,等到正式办理录用手续的时候,预计你已经跟单位签订了正式合同,如果不填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1)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在登陆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工作单位 ”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填“无”或不填。
(二)小编建议:可根据职位要求酌情填写
虽然签订了就业协议,但毕竟还没有签订正式合同,因此可根据职位要求酌情填写。如果报考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则不要填写工作单位。如果岗位没有要求是应届毕业生,建议最好是填上签约单位名称。若为了维持住无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身份资格,需对就业协议自行违约 ,则可找找我们之前发布的报考指导内容,先看看对后续报考事项有无大的影响。
上述内容,部分从经验角度来给大家讲下应届生应如何填写工作单位和工作学习经历,您还可以结合自己情况寻求招考单位的明确答复,毕竟最终解释权归招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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