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妹说:旅美人妻木姑娘上篇文章《当我们提到门当户对的时候我们其实在说些什么》收到很多读者的赞(没有看过的朋友回复“门当户对”即可阅读原文)。今天木姑娘又带来新作,从夫妻日常中带你另眼观看中美婚姻观差异背后的文化根源,看罢也许就可以理解中国式婆媳关系和美国式二人世界,愿诸位看官拥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美好婚姻和爱情。
执子之手
文/木姑娘
我家先生出差去了,不长不短,十天行程。这才三天,我心里的荒芜感,却已经像今年极度干旱的加州,长而枯黄的野草遍地。
我嫁来美国这半年,我先生恨不得每天都在诠释“执子之手,将子拖走”。自打我入境那天起,要面对一系列的大事小情,签填各种表格文件。移民局设置了各种关卡让你去完成,就像一款闯关游戏,并设置各种时限。本已被学术工作搞得焦头烂额的我先生,不得不拖着我到处跑。
我们到市政厅去申请结婚执照,我暗想,哈?结婚还要这玩意儿,好嘛,这玩意儿还要 120刀。过后预约主持注册仪式的法官,这法官居然索要小费,我和我先生都默默地惊呆了。好不容易把婚给结了,我又被老公马不停蹄地拖去,办社会安全号并改了夫姓。他长吁一口,咳,这难搞的家伙终于在我名下了。之后的日子,就更不提体检、打疫苗这些把我们折腾到神经衰弱的琐事了。
所幸,甭管拖着拽着拉着,一边还埋怨着唠叨着抱怨着,我的手始终被牢牢的抓着。爱人同志就像《爱丽丝梦游仙境》里,永远在奔跑的那只兔子,不停地说着“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了”,一面又拉着我这个懵懵懂懂跌跌撞撞的爱丽丝,生怕我跟不上他的脚步。他在他长大并熟悉的国度里,扛着一个看什么都好奇、不断给他添麻烦、可他又绝不肯卸去的包袱。这种情景,婚姻里的爱情,简单而真实,真实到你怀疑怎么和小说电影里的爱情不一样。
小说电影里的爱情需要的是张力和矛盾,而婚姻里的爱情艺术是尽力弱化张力和矛盾。怎样弱化?做减法。在一个纯粹的二人世界中,就似一个纯粹的减法,纵向上减除对父母和子女的爱超过对配偶的爱,横向上减除对朋友和同事的重视超过对配偶的重视。这个观念过于西式,恐怕要被一众国内同胞大呼“臣妾做不到啊”!
中国的传统婚姻观源自何处
做不到的根源在文化上,中国文化讲的是伦常,讲等级,讲按资排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把夫妇关系框在了“夫为妇纲”之中,屈原一早就陷在和楚王“君子美人”的关系里不能自拔。拿夫妇比君臣,夫妻之间不对等的关系早可见一斑。怨妇怎能不幽恨?夫君何尝有错处?
一夫一妻那是洋人的玩意儿,咱华夏好男儿哪个不是一夫一妻多妾?就连那个跑到别人家坟头偷吃贡品的齐人,还有一妻一妾哪。且看那斗得头破血流肝脑涂地的后宫戏,再看如今原配小三当街肉搏鸡飞狗跳的现场直播,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吗?中国人信奉权力,权力越大,占有的资源越多,这中间当然也包括性资源。
从历史上家庭角色的角度来看,结婚的意义本来也不在于建立小家庭,而是成为大家族这棵大树里的一枝,夫妇之间的关系是以分工合作的形式进行家族繁衍。用费孝通老先生在《乡土中国》里的观点说,中国的家庭关系是纵向的,是父子关系——继承家业,是婆媳关系——延续香火和服侍长辈,独独没有夫妻关系——纯粹的爱情。在复杂并纵向的人情和乡土文化中,夫妻情感被极其刻意的淡化掉了。
所以可以理解,过去娶媳妇不是给儿子娶,而是给婆婆娶的,因为媳妇日后要接替婆婆的家庭地位和角色。婆婆不喜欢的儿媳妇,注定下场悲惨,参见《孔雀东南飞》的刘兰芝。尽管中国近代化也有了几十年,家庭的规模不断缩小,但是根植在骨子里的婚姻观念和文化传统,短时间内无法完全被颠覆。有些保守地区,长辈对晚辈的婚姻仍有绝对的控制权,而且儿子如果爱媳妇超过爱妈,有些婆婆就要扔出孝字这把尚方宝剑,把你道德绑架个结结实实。
过去受气的都是当媳妇的,你看那《大宅门》里的白老太太,抱走了杨九红的亲闺女,只认孙女不认媳妇。杨九红哭天抢地,求白景琦把孩子要回来,这个曾那么爱她的男人一把推开她,吼了声“那是我妈!”。汉字奇巧,同样是结婚,一个“嫁”一个“娶”,两个性别要面对的,却天差地别。这女人是换了一个家,这男人家里是多了一个女人。不等到媳妇自己熬成这一大家子的老太太那天,女人永远是外人。
但新中国成立以来,女性整体社会地位的提高,使得传统礼教在小家庭内部已经没有生存空间,然而很多婆婆还没有跳脱出传统格局,再加上受教育水平所限,这些矛盾造就了现今诸多奇葩婆媳关系,相关题材的口水文和电视剧也因此大行其道。
美国乃至西方世界的婚姻观脱胎于独立人格
美国文化根植于基督教思想,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长幼尊卑的概念。从称呼上就可以看出来,英语中不强调姐还是妹,兄还是弟,堂还是表,对父母长辈也可直呼其名。而“家庭”的概念却非常清晰,仅指夫妻双方和未成年的孩子,孩子一旦成年就不再属于原有家庭。从法律来看,通过归化而拥有美国籍的父母,只可为其未满 21岁的未成年子女申请移民。
成年后的美国青年,要为自己今后的事业、婚姻、生育负全责,因为绝大多数父母既不会帮你付首付,也不会给你买车,更不会逼你相亲或者生育。这与父母的经济水平没有关系,只因为公民社会崇尚每个个体的独立性,并且尊重每个个体的选择。独立使很多人年轻人不得不晚婚晚育,有些甚至要花上好多年还清读大学的贷款,据说奥巴马 40岁时才偿清他读法学院时花费的巨额学费,但这不耽误人家后来竞选总统。而独立,也使得出身贫困但勤奋上进的人,成年后可以摆脱旧家庭,没有负担地步入中产阶级。
所以在西方社会,一个家庭永恒的支柱是夫妻二人。绝不会出现“妻子和妈妈同时掉河里你先救谁”的奇葩困境,如果非要有一个答案,那一定是“我去救我的妻子,爸爸去救他的妻子”。正如圣经所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创世记2:24 )”。夫妻本为一体,孩子原本也是可有可无的,结婚一辈子不要或领养孩子的大有人在。万一妻子怀孕难产,我先生明确告诉我,所有丈夫都会要求医生保住妻子。
至于堕胎,在许多州都是违法并违背宗教信仰的,但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每一个生命都要受到应有的尊重。在美国,结婚后新娘改随夫姓,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方嫁入男方原有的家庭,而是夫妻二人组成新家庭。同一个姓氏的两个性别,就是这个新家庭的男主人和女主人。当家作主不用熬, so easy!不过既然一切自己做主,也别指望长辈来帮你伺候月子、带孩子,这些事都是由丈夫来分担的。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做好心理上和物质上的准备,是不敢轻易结婚或要 BB的。
受教育程度越高的夫妻,第一胎出生时间越晚。许多情侣同居多年,主动选择不婚不育,也已经是美国社会的常态。同居情侣很多时候都可以享受和已婚夫妻同样的权利,比如联名医保,联合账户,配偶福利等等。未婚生育出的孩子也不在少数,孩子的父母在一起生活,相亲相爱,只是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而已。
美国人的婚姻观:夫妻就是一生的陪伴
有伴侣的美国人没有什么交际应酬,因为他们要和自己的“肋骨”常常在一起,我先生也同样。他有时跑到咖啡馆去写论文,我的手机上就发来了插个小旗的谷歌地图,还有“来找我呀 ~”;有时他拉我去“探险”,在湖边找一条极崎岖的路,看我吃力前行溅了一脸的泥巴,一边高兴地嚷嚷 "That's my girl!";他因为工作的关系,要经常到不同的州去参加学术会议,顺路的话,去看望自己在那个州生活的老友,而所有这些时候,我都在场。
是的,即使是工作的时候,他也愿意带着我,向他所有的社会关系认真而骄傲地介绍,这是我的妻子,我们是如何相识相爱到结婚的。为此,他为现在还没有经济来源的我自费出所有机票,而且觉得天经地义,因为夫妻就是永远的陪伴。
相比之下,我先生在加州读书时的一位同学,大学的时候是一个明眸皓齿又极其聪明漂亮的男孩,但上次我们在纽约见到了他,竟然头上已有屡屡银丝。他很早就娶了一位亚裔太太,这女孩要求他在旧金山买房子还房贷。旧金山房价高比帝都,为此他不得不到华尔街选择极其辛苦但高薪的金融工作。而他的太太却自己在加州生活,从不来纽约照顾陪伴他。
这个故事对中国人来说,好像也没有什么,家庭分工如此。但这“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相去万余里,各在天一涯”的故事,在他所有的美国朋友看来,简直就是出人间悲剧。如果不能陪伴,为什么要结婚哪?我也曾问我先生,如果我可以在纽约找到赚钱的工作,我们异地一阵可好。他当下便急了,抓着我的手说不行不行,生怕我跑掉似的。
我这样一个甜蜜的负担就这样被他背着不知不觉走了一些时光,这次他出差本来也是一早就力邀我同行的。想着他生日临近,省下机票钱送给他一个 Ipad air多好,但是前天一早送他去机场前我就后悔了。他把平板留给我玩, ATM机坏了他取不出太多现金,因此一直念叨着生怕我不够花,还念叨我该早点订机票与他比翼双飞。我一边为他煮咖啡煎蛋,一边遗憾,再不为省那几百刀银子而错过执子之手,哪怕就几天。
婚姻神圣感的必要性
主流媒体似乎总在计算着、说教着你其实没有多少时间陪父母。和父母异地的子女看着那些煽情的文字,哭的是一塌糊涂昏天黑地,然后该不回去的还是不回去,该回不去的还是回不去。媒体无限放大纵向血亲的关系,却从不在舆论上强调夫妻之间情感的重要性和爱的义务。须知,父母首先是夫妻,夫妻感情如果足够好,在一起有足够多乐趣,也不会思念儿女思念得魂不守舍望穿秋水。
很多时候,人们觉得,反正结婚了,有一辈子时间哪,俩人何必天天腻在一起?可你总有应酬,总有聚会,总有加班,你是否好好计算过有多少时间陪你的丈夫/ 妻子?人们结婚,难道不是要把貌美如花和英姿飒爽的年华祭献给神圣的婚姻圣坛,却反而是要等到子女离巢,长辈终老,自己两鬓斑白皱纹丛生的时候,才想起要去陪伴自己的另一半吗?我以为,如果每一个以夫妻为单位的小家庭是幸福的,大家庭才会更幸福。
婚姻誓言的仪式感使任何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人,在一生中也拥有了极其神圣的时刻,这神圣与你的财富、社会地位等等都没有关系,这神圣只与你对另一个人发自真心地说出了: I take you to be my wife/husband, to live with you, for better, for worse/ for richer, for poorer/ in sickness and in health/ to love and to cherish till death do us part (无论境况好坏、无论富有贫穷、无论病弱健康,你愿意无条件的珍爱对方,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 )的誓言有关。我和我先生就是这样在法官和家人的见证下,对彼此如此宣誓的,每每想到,都感动得泪流满面。
以此婚戒为证,吾娶汝( With this ring, I thee wed)。而神圣终归于烟火,我先生若看到我此刻敲着键盘还梨花带雨的样子,定会笑我,然后伸出他的左手,右手一边捏着戴婚戒的无名指说,宝贝你看你又把我饿瘦了,我的戒指都松了。
【作者:木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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