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介绍“开国将帅”和解放军将领以及军队离休干部等的书刊中,经常会看到诸如谁获得过“一级八一勋章”,谁获得过“二级独立自由勋章”,谁获得过“解放奖章”,谁获得过“红星功勋荣誉章”等等。那么,新中国成立后是在什么时间规定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颁发”勋章和奖章的?什么样的人可以获得什么级别的勋章或奖章?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建军节 92 周年纪念日之际,现据搜集到的资料,把所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勋章和奖章简介如下,以飨读者。
八一勋章:
八一勋章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 1927 年 8 月 1 日— 1937 年 7 月 6 日)参加革命战争的有功人员。共分三级:一级授予当时师级以上干部;二级授予当时团级和营级干部;三级授予 1935 年 10 月 20 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 1936 年 9 月 30 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 1935 年 9 月 30 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二十五军以及 1937 年 7 月 6 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连级以下人员。八一勋章为金黄色或金银色相间的金属制品,其图案外形为钝角五角星,中间衬以军徽,以尺寸的大小和含金量的多少区分一至三级。
独立自由勋章:
该勋章共分三级:一级授予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 1945 年 9 月 2 日前在八路军、新四军和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中相当于军的纵队级和新四军师级以上干部。二级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旅级和团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营级和连级及其相当干部。独立自由勋章图案外形为八角星,中间为红星照耀下的延安宝塔山,质地、颜色与八一勋章相同。
解放勋章:
该勋章共分三级:一级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二级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三级授予解放战争时期的团级和营级及其相当干部。对直接领导国民党军队起义的人员(包括 1950 年 6 月 30 日后直接领导起义的在内),根据功绩大小,分别授予一、二、 三级解放勋章或解放奖章,即直接领导一个整军以上起义的授予一级解放勋章;直接领导一个整师起义的授予二级解放勋章;直接领导一个整团起义的授予三级解放勋章。解放勋章图案外形为钝角五角形,中间为红星照耀下的天安门,质地、颜色与八一勋章相同。
八一奖章:
八一奖章授予在 1937 年 7 月 6 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但未获得“八一勋章”的人员。 1955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由国防部长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工农红军时期后期( 1935 年 9 月 30 日至 1937 年 7 月 6 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人员的奖章。八一奖章授予 1935 年 10 月 20 日以后参加红一方面军、 1936 年 9 月 30 日以后参加红二方面军和红四方面军、 1935 年 9 月 30 日以后参加陕北红军和红二十五军的连级及其以下人员。
独立自由奖章:
由国防部长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有功人员的一种证章。 1955 年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条例,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八路军、新四军或脱离生产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在两年以上的或参加虽不满两年但因作战负伤残废的排级以下人员。
解放奖章:
红星功勋荣誉章:
独立功勋荣誉章:
胜利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