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敬父母、赡养双亲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古语“百行孝为先”,便说明了这一点。现在报刊报道的社会新闻中,经常有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事情,这种有悖伦理的行为会受到社会公众的指责。而在封建社会,对不孝顺父母者、尤其是对母亲有不孝行为的,父母可以到官府告子女“忤逆”,子女会受到最严厉的刑罚惩处,也就是说“忤逆”是一项罪行。在无锡,多年前还能听到母亲申斥儿子时,会说“告你的忤逆”的警告,现在这句话已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消失了。
在过去,如儿子对母亲不孝,做母亲的便有权利到县衙门去状告儿子,这就是所谓的“告忤逆”。但是,“忤逆”绝大多数告不成的,母亲大多只是为了吓唬吓唬不孝儿子罢了。因为被确定为逆子的罪犯,所领的极刑比凌迟还要残酷,即是“剥皮揎草”、“磨骨扬灰”。剥皮是将罪犯的头顶头皮剥开,灌入水银,于是一张完整的人皮会剥落下来,然后将人皮内塞满灯草,制作成人样,送到邻县去游街,以教育民众,千万要孝敬父母。而脱去人皮的罪犯,据说一时不会死去,在失去了人皮的保护后,微风吹上去便是剧痛,罪犯死亡后要将骨头磨成粉,随风四散,所以这种刑罚就叫“剥皮揎草、磨骨扬灰”。
忤逆案是仅次于谋反叛乱的大案,一旦县里出了忤逆大案,首先县官要撤职待参,甚至会获充军发配的罪,县“教论”(俗称“学老师”,相当于现在的教育局长)因教化不力,以致出了逆伦大案是要判斩刑的。
同时,县衙门的鼓楼要被截角,因为县里出了逆子,是一县老百姓的耻辱。要等今后县里出了孝子,申报朝廷获得旌报,方能将被截的鼓楼角恢复。
还有就是,告忤逆的母亲上衙门去告状,必须有娘家兄弟报告,逆子的父亲是没有资格的。因为旧社会父亲有教育儿子的职责,如《三字经》所说:“养不教,父之过。”因此,父亲去告的话,反而会受到官方申斥其“管教不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