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晚饭后去广场跳牵拉舞。时间还早,低头看着头条走吧。
"沙…啦…啦”左脚踢到一粒小石头。
呯!
边上一个骑电动车的美女摔倒在右侧。借着左手边小超市的灯光,美女小腿流血了,慌忙帮她扶起电动车,问情况,叫车送医院检查。挂号拍片治疗,一阵子忙下来,到晚上九点多了。美女姓陈,这时候想起来了:她着急忙慌地又是逆行又是骑人行道,为得是寄一份杭州一家公司需要的资料,明天早上九点开标。陈美女是公司的内勤,专门负责这一块的工作。现在小腿骨折,快递看来又没戏了。她请求我帮她连夜或者明天早上高铁送过去。她说她今年才从老家来宁波工作,除了公司同事谁也不认识的。虽然说她面貌清秀,身材苗条,皮肤白净,年龄比我小2岁(病历上看到的),看起来好像也没有男朋友。但是我只是踢到了一粒石头而已,而且还帮她支付了医药费967.8元。工作上的事情跟我总没有什么关系啊。
于是,我果断拒绝了。朋友们,你们评评:我拒绝的有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