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过去了,我们都没见面。
十天后,我坐在振兴路一家叫“布莱梅之家”的咖啡屋里。在一个靠近玻璃窗的角落里满满的品尝我最喜欢的蓝山咖啡。
而她,就坐在我的对面,喝着酸酸的柠檬茶。她的眼里,有闪闪的泪光。
蓝山咖啡
我喜欢充满阳光的地方,如果是晨跑,没有太阳,我是不会移动脚步的。所以,就连分手,我也选择在这个夏天的下午三点,而且特别选择了一个靠窗的位置。
下午三点的阳光很柔和,而这个时候的天也很蓝,云也很白。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我想将事情做得完美。我要让她不要带着恨离开我,只想她离开的时候泪水会少一点。
“你知道这个咖啡杯有什么特别吗?”我将目光从窗外转到她的身上。
她今天穿了一件淡粉色的紧身T恤,粉红是我最喜欢的颜色,她知道的
她低下头,不看我。
“它是用牛、羊的骨头烧成灰,然后搅拌在陶泥里边。这样,密度增大,咖啡那浓郁的醇香和热量才不易散出去。”我用咖啡勺搅了搅咖啡,接着说下去。“咖啡只有热的时候才能够将它浓浓的香味散发出来,凉了的咖啡就不好喝了。”
“你不是今天特别来给我讲咖啡的吧?”她抬起头,对我说。语气中,带着一点愤怒。她强忍住眼泪。
“你听我说。咖啡凉了就不好喝,同样,感情淡了,爱就不会再存在了。”我停了一下看着窗外,而尽量不去看她的眼睛。我知道自己的毛病,不能看女孩流泪,而且不能看漂亮的女孩在我的面前流泪。
“你是个很好的女孩,很好,你知道吗?但我已经对你没有感情了,错的不是你,是我。”我很想看看她脸上是怎样的表情,是愤怒?伤心?无奈?还是解脱?
她的泪水流下来了吧,想到这里,心里很凉,很涩。
其实我并不想对她说分手的,但如果现在不说那就代表欺骗,而我从来不会去欺骗我爱的人。
在一个星期前,我就打电话告诉她在今天将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她,让她心理有个准备。
一般一个男孩如果对一个女孩说这样的话,如果不是要求婚,就是分手。她是个很敏感的人,相信会猜出我要告诉她什么。
我在爱着她的时候我并没有去爱其他人,包括现在。对爱情,我是忠诚和虔诚的。但是,我为什么要和她分手呢?
答案只有一个,感觉。
我现在对她已经再没有爱的感觉了,我要重新去寻找这份感觉,而她又不能够改变什么,我不希望一个人为了我而失去她的本色。
所以我选择了放弃。我想,留下来的,只有回忆。这样就很好。
“我们分手吧。以后,还可以做个朋友。”咖啡屋里的冷气开的很大,带着阵阵浓郁的咖啡香味。
她就这样坐在我的对面。
而我等待着结果。我们就这样互相看着对方。
这时候,我想起《走钢索的人》里的歌词:
走在半空中。
要人命的风,
就快要将我吹落。
你在那一头,
说你不爱我。
我挂在风里颤抖。
走钢索的人,
不害怕牺牲。
只求你一句,爱我。
往前是解脱,后退是自由,
我应不应该回头?
凌晨三点的蟹黄烧卖
树上的叶子由绿色变成黄色,然后又再成绿色。
一年,一年的时间就象一列特快列车一样,轰隆隆的就这么开过去了。
我跟一年以前基本上没什么分别,只是换了一家单位,工作更加忙碌了,时间越来越不属于自己。
在这一年里,经历了很多的人和事。但,还是会在寂寞的夜里想起她。
我以为,能够忘记一切。但我发现,这样很难。越想忘记一个人你就会越记起她。人,其实是很复杂的情感动物。
电话和手机号码都换了,这是我们同时约定好又同时执行的。所以,没办法用通讯工具联系她。她的房子在去年八月的时候就租出去了,这是我今年一月份才知道的。
女孩,像天上飘过的白云一样,在身旁一个个的过去。但没一个人能给我那种感觉,我才发现有些东西得到的时候不去珍惜,失去后却又会后悔。人,就是这样,永远在矛与盾中生活。
她就在这个城市的一个角落里工作,生活。我知道,她不会放弃这个城市,即使她想逃离。
就在这凌晨的三点,我睡不着觉,肚子 样又有点饿。 打开冰箱,什么吃的都没有。只好去楼下的便 利店买吃的。我挑了一包蟹黄烧卖,放到微波炉里去加热。
烧卖是我最喜欢吃的东西,皮薄,馅多,吃起来实在。吃完了,感觉好了很多。然后去前台去买单。
“你怎么在这里?”一个我熟悉的声音,我想,这是谁?
我慢慢的抬起头来。天哪!她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里?”这回我问她。
“我有个好朋友在这里打工,今天晚上她发烧了,刚好明天我不用上班,所以我过来帮她一个晚上。”
然后,我们就这样很傻的站着聊了一些无聊的话题。其实我们都想问对方怎么样,有没有朋友。只是都没有勇气开口罢了。
男人和女人都一样,是虚伪的动物。
就这样,我们从对方发型的改变到最近某个明星因为吸毒进了监狱等一些琐碎的话题聊到了天亮。
“我还要上班,我告诉你我的电话。”我情愿她会打电话给我。
一年里,我都在等她的电话。
故事有没有续集
第二年。
有一天,手机响了,一个不熟悉的号码。
“你猜猜我是谁?”电话那端的人说。
“不用猜,我知道是你。”那边停顿了很久。“你找我有事。”
我终于打破了沉默。
“我现在在太阳广场,有部片子很好,可惜找不到人陪我看电影。
“哦,你现在想起我了?呵呵。”
“反正你已经不爱我了,已经有两年没陪我看电影了。你来不来?”
我笑着说:“去看也没啥了不起。你又不会吃了我。我现在就过来。”
在电影院里我们东张西望,等着开场。我嘴里吃着爆米花,她嘴里嚼着冰激陵。前排有两个中学生,嘴里没吃东西却吻在一起。我突然想起第一次陪她看电影的时候,手心里出了很多很多汗,整场都在想怎么样将胳膊自然地搭在她的肩上,干脆没看演的是什么内容。结果还是在第三次看电影的时候鼓足了勇气将手慢慢的伸出去,轻轻的放在她的肩上,静静的等待结果。然后过了一会儿,她看了看我,头就轻轻地靠了在了我的胸前。那个晚上,我用手指抚摸着他的头发,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还想起来当年我们每人家里都养了一只狗。她养的是狐狸犬,我养的是北京沙皮狗,一公一母。每次散步的时候我们都会牵着它们出去。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照理说那北京沙皮狗长得不是很英俊,皮比我们家的抹布还皱。走路的时候,头低下,一晃一晃的。我们院的狗没一个爱搭理它的。连楼下的张大妈都劝我换个狗养,说那“个狗太自卑了,看着眼不顺。
哎,她家的狐狸犬好象就好这一口。走在大街上跟两口子似的,连吃东西的时候也互相喂着吃,寸步不离。每次我和她分手的时候都得费好大的劲把这两个狗弄开。
这些回忆,就这么容易被我们忘记。
散场了,我们一直默默的走着。默默无语,谁都没有去拦TAXI。
我想起电影里的男主角和女主角,为爱演的是筋疲力尽,死去活来。
这时候她不再往前走了,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转过头来,问我“你告诉我,这个故事还有没有续集?”